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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沒想到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之前,會召開聽證會,把我們當事人都喊過來,闡述案由和不起訴的理由,聽取我們的意見。並且給我們講解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促使我們二人重歸於好,就衝這一點,不管做出什麼決定,我都服!”剛剛參加完王某聚衆鬥毆一案不起訴聽證會的當事人張某深有感觸。
王某、張某系同事關係,二人素來交好,只因近來偶有瑣事致使二人鬧得不是很愉快。前幾日,張某帶着兩人去王某家中聊天,因一句玩笑驟然緊張,雙方大打出手,張某一方人多勢衆,導致王某面部多處受傷,多項財物被毀損,經鑑定,被害人王某的損傷程度爲輕微傷,被砸物品總價值550元。
案件很快被移送到濱海新區大港人民檢察院,辦案幹警認真審閱卷宗材料並提訊犯罪嫌疑人張某,鑑於此案情節輕微,屬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免於刑罰處罰”的相對不起訴情形,爲了更好修復受損的社會關係、促進社會和諧,於近日召開此案的“不起訴”聽證會。
據悉,此次不起訴聽證會系本市首次召開,適用於擬作絕對不起訴中屬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爲是犯罪的”以及“沒有犯罪事實,或犯罪事實非犯罪嫌疑人所爲”的案件以及擬作相對不起訴案件。(記者蘇傑通訊員袁瑋施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