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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席會議”制度 充分發揮監督合力
日前,天津市公安機關結合執法工作實際,研究出臺了執法管理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規範公安民警的執法行爲。
制度要求,全市各級公安機關法制部門每月組織本級紀檢監察、督察、信訪和其他主要執法辦案部門例會,遇有特殊或緊急情況,可由相關部門申請隨時啓動會議。
執法管理聯席會議主要分析研判本單位執法工作現狀,對帶有苗頭性、傾向性、普遍性的執法問題進行分析預警,研究防範措施;通報相關執法辦案部門執法監督方案、措施及落實情況,提出工作意見建議;通報執法監督、檢查和960111投訴、來信來訪、警務督察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執法問題,分析原因,研究具體解決方案;通報、研究重大執法過錯責任追究事項等。
通過定期召開執法管理聯席會議,充分發揮各級公安法制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合力,不斷提升公安民警執法辦案質量和司法公信力。(天津政法報 王志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