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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5月11日訊(記者謝聖華)人民法院出版社主辦的“《刑法罪名精釋(第四版)》出版發行座談會”今天在北京舉行,來自立法、司法實務界人士和刑事法學界的專家學者60餘人參加會議。中紀委副書記張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黃爾梅,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高憬宏,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慕平出席。
1997年我國刑法修訂後,爲實現罪名的規範化、統一化,提高司法水平和辦案質量,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出臺了確定罪名的司法解釋。爲正確理解與適用罪名的司法解釋,人民法院出版社於1998年出版了《刑法罪名精釋》一書,其後根據我國刑事立法和司法的不斷髮展而加以修訂,日前出版發行了第四版。座談會上,高銘暄、戴玉忠、曹子丹、陳興良等法學專家和實務界人士就如何正確適用刑法、確定罪名的問題展開研討。貫徹罪刑法定原則,必須嚴格依照刑法規定,首先應做到罪名規範、統一。十多年來,爲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同刑事犯罪鬥爭的需要,我國刑事立法多次修改補充,刑事立法解釋和司法解釋不斷出臺,司法實踐必須適應變化,與時俱進,加強研究,努力調整,立足我國刑法的基本理論,把握立法精神和司法解釋要旨,正確認定犯罪和適用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