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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斌在河裡尋找兒子
母親節來了,身為母親的85後朱某玲卻被韶關樂昌市警方刑拘,關押在樂昌市看守所內。
幾天前,她親手將3歲的女兒和10個月大的兒子拋入河中。附近村民已將朱某玲女兒的屍體打撈上岸,她不滿周歲的兒子至今生死未卜。
在樂昌市看守所,朱某玲在記者的采訪時稱自己“無路可走”;朱某玲的丈夫李志斌和婆婆鄭阿姨則認為,全家對待這個帶著女兒改嫁過來的媳婦並不刻薄。
妻子親手溺死親骨肉
李志斌是一名“摩托車佬”,在坪石鎮上接送客人。5月7日中午,李志斌在坪石火車站附近等客人時,碰巧遇到妻子朱某玲,時時將女兒帶在身邊的妻子這次孤身一人,而且褲腿濕透、頭上粘著樹葉,神情很不自然。
李志斌叫住妻子,不料妻子卻躲閃。李志斌趕緊拉住妻子並給母親打電話詢問孩子的下落。最終在派出所裡,妻子告訴他已親手將兩個孩子扔進河中。
李志斌的家人和鄰居根據朱某玲的指引,在村旁的武江邊一處小碼頭上找到了浮在水面上的女兒的屍體,而兒子卻蹤影難覓。
疑犯:無路可走,並不後悔
據悉,2011年農歷八月,手腳輕度殘疾的26歲女子朱某玲帶著不滿一歲的女兒嫁給李志斌,次年農歷五月朱某玲生了一個兒子,取名浩浩。
在樂昌市看守所,朱某玲告訴記者,溺死兩個孩子是因為在李家過得不愉快,自己是帶著女兒來到李家的,婆婆經常看不起甚至打罵自己,丈夫對女兒也不是很珍惜,事發當天上午,自己准備去鎮上給女兒買雙鞋穿,遭到婆婆的反對,“她說我亂花錢,到時就不送我女兒去讀書了”。
“我心甘情願,我不後悔,我只能走這條路。我得不到我兒子,你也別想得到你孫子”,在看守所裡辦完移交手續後,朱某玲突然大哭了起來,“去年11月我就想這樣做了……後來婆婆總是罵我,又打我的女兒,看不起我、我女兒,你說我不這樣做怎麼過下去?逼到我這樣做,我也是沒辦法”。
婆婆:兒媳賭博又懶惰
“這個人就是好賭,天天打牌”,提起朱某玲,鄭阿姨滿腹怨氣,用“這個人”來稱呼自己的兒媳。鄭阿姨說朱某玲經常與鄰居打牌、打麻將,後來去坪石鎮上賭博,為籌賭資甚至不惜賣血。
鄭阿姨說,自己的丈夫是一所小學的門衛,兒子在外接送客人,家裡農活基本上都是自己乾,兒媳只在家照顧兩個孩子、做做飯。
“我經常說她,說你改嫁過來還整天不打掃衛生、操持家務,別人會笑話你的,”鄭阿姨說,善意的勸說在兒媳聽來可能並不順耳,甚至變成“嘲諷”和“責罵”。李志斌也說,妻子在自己家近兩年的時間裡,“罵也沒罵過,打也沒打過,從來也沒發生過什麼爭吵”。
李志斌的多位鄰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均反映,朱某玲確實“喜歡賭博、不愛做家務”,並因此與其丈夫和家人出現爭吵。
警方:疑犯已刑拘
樂昌市警方5月12日通報稱,樂昌市坪石鎮神步村委成家岸村村民朱某玲(女)5月7日將自己的一兒一女帶到河中淹死,因涉嫌故意殺人被樂昌警方刑事拘留。
經警方調查,犯罪嫌疑人朱某玲現年28歲,樂昌市三溪鎮人。因朱某玲先天患有殘疾,行動不便,乾不了重活,覺得男方家人看不起她,對其女兒不好,在家沒地位,經常與其家婆鬧矛盾,遂產生了報復男方家人的想法。
7日上午,朱某玲決定與子女同歸於盡報復婆家,於當日上午11時30分許到村口的武江河邊,從碼頭洗衣處先後將女兒、兒子投入河中,其本人也被河水淹沒卷入水流中,在河中被急流卷出100米左右後到了岸邊。朱某玲爬上岸後,坐車到坪石鎮上的娘家,約半個小時後被其丈夫、家公和其母親扭送到樂昌市公安局坪石分局刑警隊。朱某玲對其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樂昌市公安通報稱,朱某玲之女李某娟的屍體已於當日打撈上岸,其兒子李某浩的屍體仍不見蹤影,目前仍在打撈中。(記者張文 通訊員應春明 廖錦榮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