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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媒體記者在地方調研中瞭解到,個別地方在財政緊張時,爲了保障重大項目的建設,連老百姓的養命錢都投入到了項目中,致使財政部門不能及時給社保部門撥款。
我國覆蓋城鄉居民的養老保險制度建設時間不長,相關的制度仍在進一步完善中。上述現象進一步反映出,養老基金的安全問題不容忽視。
現實看,我國老齡化正在加速。60歲以上老年人到2025年將達到3億,2042年佔比甚至超過30%。如此龐大的老年人羣體,使得社會的支出大幅增加。也就是說,在未來10到30年的時間裏,中國的養老支出將會集中爆發。
面對養老保險基金缺口增大趨勢,一方面要想方設法填補缺口,另一方面要保證現有資金的安全運營,絕不能有閃失。
結合養老基金的運營現狀,無論是明顯漏洞還是潛在隱患都亟需治理。在管理和發放環節,當前存在着擠佔挪用、違規投資運營、非法套取等風險。與此同時,一些地方還存在着經辦機構審覈不嚴,向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發放養老保險待遇等情況。個別地方甚至存在死亡後仍領取養老金的現象。
審計署2012年發佈的社保資金審計結果顯示,部分地區擴大範圍支出或違規運營養老保險基金23737.86萬元。有的被用作基層經辦機構等單位工作經費,很大一部則分用於委託理財。
這些風險和壓力不僅威脅着養老保險基金的健康發展,而且對整個社會穩定構成了威脅。因此,健全和完善養老金監管體系並建立與之相適應的有效監管制度,對於建立規範經營的養老金格局,促進養老金在當前形勢下的健康、良性運轉具有極爲重要的意義。
既要加強對基金徵繳的監督管理,及時向社會公佈基金收支運行情況。對待遇領取人的資格等進行公示,接受財政、審計和社會的多方監督。同時要建立養老金監管的風險監測、評價、預警和防範體系,實現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的有效結合。應有效收集和記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基礎信息,加快養老金信息的建設和共享。
問責是制度建設中不可缺少的內容。如果只是停留在審計發現、然後整改的層次,那麼違規問題還會層出不窮。着力提高管理人員專業素質的同時,應加大對違規問題的懲處力度,對相關責任人加大問責力度。
對於現實存在的養老金缺口問題,應把握好老齡人口高峯到來之前的時間窗,想法設法彌補歷史欠賬。王仁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