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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南投地方地院今天(16日)開庭審理南投縣長李朝卿被控收取工程回扣貪污案。李朝卿全盤否認犯罪,“他人爲求緩刑,才說是我授權”。
李朝卿庭訊時指述,工程不是他的專長,因此都充分授權給專業人員,以便能全力拼觀光、做文化交流並促銷農產品,其他被告稱工程收取回扣是經他授權,都是爲求自己減刑或緩刑,“我非常痛心”。
李朝卿涉收取回扣、收受賄賂貪污案,南投地方法院下午開第2次準備庭,李朝卿及共犯其妻舅簡瑞祺、前縣政顧問陳國進3人首度出庭應訊。
這宗備受矚目的貪瀆弊案,南投檢方於3月26日偵結,連同李朝卿總共起訴16名官商,另有1名陳姓律師被控僞造私文書罪。
檢察官在起訴中,指控李朝卿計收取不法回扣3038萬餘元(新臺幣,下同),並收受賄賂134萬餘元,其中自行向廠商拿取者即達946萬元,而與簡瑞祺共犯部分也有1070萬餘元,餘則分與前後任工務處長及祕書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