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67屆聯合國大會15日召開會議,經過投票表決通過了一項有關敘利亞問題的決議。
分析人士認爲,該決議主要譴責敘利亞政府,而對敘利亞反對派間接表示支持。在當前國際社會爲政治解決敘利亞問題展開新一輪斡旋努力的情況下,聯大通過這一不合時宜的決議不但無助於緩解敘利亞危機,反而會阻礙其政治解決進程。
內容偏頗有失公正
這是繼去年2月16日和8月3日之後,聯大第三次通過有關敘利亞問題的決議。
本次決議草案由法、德、英、美、卡塔爾等37個國家共同起草。觀察人士指出,從內容上看,決議雖然譴責敘利亞境內的一切暴力行爲,但把主要矛頭指向了敘利亞政府,強烈譴責“(敘利亞)當局使用重型武器的現象不斷升級”和“繼續大規模粗暴侵犯人權”,同時表示“歡迎去年建立的‘敘利亞反對派和革命力量全國聯盟’爲政治過渡所需的有效對話代表”。
在投票前,該決議草案就引發了爭議。俄羅斯外交部強調,該決議草案內容是“不客觀和偏袒的”,“忽略了敘利亞的現實”。
分析人士指出,聯大決議雖然不像安理會決議一樣對聯合國會員國具有法律約束力,但仍有一定的政治影響和象徵意義。有關國家強行推動聯大表決涉敘決議的實際目的在於加大對敘利亞政府的壓力,爲這些國家單方面支持敘反對派的做法尋找藉口,以求推動敘利亞政權更迭。
強行表決不利團結
在提案國未能與各方充分溝通、強行推動表決決議草案的情況下,中方對草案投了反對票。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李保東在投票前說:“對聯大將要表決的敘利亞問題決議草案,同不少會員國一樣,中方對部分內容存在嚴重關切,要求提案國充分考慮各方意見。”
“在會員國尚存分歧的情況下強行推動表決,不利於會員國團結,也不利於聯合國祕書長潘基文和國際社會爲解決敘利亞危機所作的斡旋努力,”李保東說。
去年8月3日,聯大也曾表決通過一項有關敘利亞問題的決議,當時有133個國家投贊成票,31個國家棄權。與上次相比,本次聯大涉敘決議所得到的贊成票減少至107票,59個國家棄權。
分析人士指出,堅持協商一致是寫入《聯合國憲章》的重要精神,聯合國這個國際舞臺應發揚民主,充分協商,努力尋求最廣泛一致。在決議草案事先引發爭議、提案國未能與各方充分溝通的情況下,有關國家仍然推動聯大強行就決議草案進行表決,這種做法是不妥的。
阻礙政治解決進程
近期,國際社會正在爲政治解決敘利亞問題展開新一輪斡旋努力。本月上旬,俄美雙方重申將致力於通過談判解決敘利亞問題,並同意儘快召開敘利亞問題國際會議,邀請敘政府和反對派代表參加。
在此背景下,聯大通過一項有失公正的決議,等於向敘政府和反對派發出不平衡的信號。這種偏袒一方的做法會影響當前政治解決敘利亞問題的勢頭,阻礙近期國際社會推動政治解決敘利亞問題的努力,甚至進一步深化危機。
俄羅斯常駐聯合國副代表在投票前發表講話,稱該決議是“非常有害和破壞性的”。他說:“在美俄達成重要協議之際,推動這樣一項決議尤爲不負責任和適得其反……現在需要的是一致的態度。”
巴西常駐聯合國代表在投下棄權票後的解釋性發言中說:“在眼下這一重要關頭,誰是敘利亞反對派——更不用說敘利亞人民——的代表根本不應由聯大來決定,這是應當由敘利亞人自己決定的事情。”
分析人士認爲,眼下的當務之急是國際社會應當在2012年6月敘利亞問題國際會議公報(日內瓦公報)的基礎上,推動敘利亞各方開啓無任何先決條件的包容性政治對話,以便啓動由敘利亞人主導的政治解決進程,共同協商政治解決方案,爭取早日恢復敘利亞的和平與穩定。(記者王雷顧震球林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