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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記者張淑玲)楊先生離婚後獨自撫養兒子6年,最近做鑑定,兒子竟然不是親生的。遭受重大打擊的楊先生將前妻林某告上房山法院,要求法院變更監護人,並索賠38萬元。記者昨日獲悉,房山法院判決兒子的監護權歸母親,楊先生獲賠15萬元。
楊先生稱,自己與前妻林某因感情不和協議離婚,由自己撫育兒子。自己一直視兒子爲寶貝,爲了兒子的成長花費了大量金錢和心血,可是兒子長得越來越不像自己。
楊先生稱,最近,自己取樣在一鑑定中心進行檢測,檢測結論證明兒子竟然不是自己的。他認爲前妻林某欺騙自己,並因此導致自己錯過了較好的生育年齡,這令自己遭受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因此索賠各項花費及撫慰金38萬元。
房山法院開審該案,最終確認楊先生與所養男孩並非親父子,故將該男孩的監護權變更爲林某,並由林某賠償楊先生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