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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記者王浩嬌)深交所昨晚公告,對盛路通信原持股5%以上股東馬漢文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公告稱,經查明,馬漢文存在以下違規行爲。自2013年1月18日以來,馬漢文持續增持盛路通信股份。截至3月1日,馬漢文持有盛路通信股份671.5957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057%;3月4日,馬漢文又買入盛路通信4.5831萬股,合計賣出盛路通信671.0957萬股;3月5日,馬漢文將所持有盛路通信剩餘股份全部賣出。馬漢文在買入盛路通信股份達到5%時,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及時向證監會和深交所提交書面報告並披露權益變動報告書,在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前也沒有停止買入盛路通信股份;同時,馬漢文作爲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東,前述交易行爲又構成短線交易。對此,深交所決定對馬漢文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