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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紅光大橋南路是市裏最繁華的交通要道之一,中午更是車行最繁忙的高峯時段。然而在5月17日中午,紅光大橋南路的交通信號燈卻不尋常地熄滅了。四面涌來的車流沒有了紅綠燈的指引,混亂地堵在路口,擁堵的車流一直排上了紅光大橋,城站路方向也堵滿了車,該路段的交通全部癱瘓。
“二空醫院路口的紅綠燈很不幸不亮了!”中午12時21分,一名網友在新浪微博上第一時間發佈了這一信息。
中午交通高峯時段,爲何全柳州僅僅這一路段的紅綠燈突然熄滅?這一不尋常的情況引起了網友的討論和猜測。
14時10分,網友“天天樂翻天”發出的一條信息引得網友紛紛圍觀:“說了你也許不信,是民警攔了一輛電老虎的貨車,結果電老虎一發威,拉了信號燈的閘!”
一說到“電老虎”,人們自然會聯想到供電局,關於這一事件的評論和關注迅速在網上發酵。網友“卡片機走天下”評論說:“以爲交警很牛,原來供電局的更牛。”
5月17日19時49分,柳州交警在官方微博進行了簡單迴應,稱:更正這位親,不是供電局,是城市照明管理處。
原來,5月17日11時,柳州交警大隊王警官在城站路石油公司附近查處違法走禁行路的大貨車。一輛號牌爲桂B-35150的大貨車,從龍屯路立交橋往城站路方向違規行駛。王警官示意貨車司機靠邊停車,接受檢查。貨車司機黃某停車後未接受檢查便駛離現場,後被在紅光橋南路口執勤的民警鄒警官攔下。鄒警官扣留了黃某的駕駛證,並告知其返回王警官執勤的地點接受處理。
和大貨車司機黃某一同回到王警官執勤點的,還有一名自稱是供電局“班長”的男子黃某斌。黃某斌向執勤交警說情,要求對大貨車放行並交還被扣留的駕駛證。此時扣留駕駛證的民警已經回到交警大隊,王警官讓司機黃某去大隊取證。但黃某斌卻揚言:“如果不給回證,等一下就停電!”說完揚長而去。
讓人沒想到的是,17日中午12時15分,紅光橋南路口的紅綠燈果然離奇地斷電了。
鑑於之前黃某斌所說的話,柳南交警大隊大隊長彭克寧立即向支隊交通監控指揮中心報告情況。支隊長熱線值班的陳警官撥打95598聯繫供電熱線,得到的答覆是:牌號爲桂B-35150的大貨車不屬於供電局,城站路沒有檢修任務,也沒有停電計劃。
隨後,陳警官查詢到,大貨車的所屬單位是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處。得知這一情況,柳州交警大隊大隊長彭克寧立即聯繫到城市照明管理處負責人,說明情況後,要求立即給紅光橋南路口紅綠燈恢復供電。
此時,時間已經到了12時45分,5分鐘後,該路口的紅綠燈才重新亮起來。擁堵的車流慢慢散去,至此,紅光橋南路口交通癱瘓達半小時之久。
17日13點左右,自稱是供電局“班長”的黃某斌來到柳南交警大隊索要駕駛證,並對交警王警官說:“對不起,停電檢修沒有打招呼。”顯然,黃某斌所說的停電檢修是指紅光橋南路口交通信號燈突然斷電一事。
17日晚,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處亮化管理科湯姓負責人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那段路電源是正常檢修的,已經在政府熱線備了案。”但記者隨後聯繫柳州市政府熱線瞭解到的情況卻是: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處備案的時間爲“17日12時44分14秒”。也就是說,所謂的“備案”是在“拉閘”事件發生20分鐘後。
對於這起影響惡劣的公共事件,讓捲入輿論漩渦的廣西電網公司柳州供電局感到非常委屈,供電局在其官方微博辯稱,造成交通信號燈停電的是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處,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處與柳州供電局是兩個單位,“我們是躺着中槍”。
網友“股海一孤舟”評論說:“特權單位的特權思想!總以爲手中的權力可以爲所欲爲,卻不知權力也是要受約束的。”
網友“柳州記者”質問道:“是誰給了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處‘班長’這樣的權利?執法不公,頂風犯法,這些人就該作爲典型嚴肅處理。”
“公權力不受約束,受害的不僅僅是公民,連相關政府部門也受害,這個班長黃某斌不作出一個解釋,這件事不能算完。”網友“維塔Vita”則要求相關部門對此事認真追責。
5月18日下午,記者致電柳州市城市照明管理處的值班電話,但始終無人接聽。隨後,記者又致電柳州市交警支隊辦公室,值班工作人員表示不瞭解情況,需請示領導後才能回覆能否接受採訪。
18日16時03分,柳州新聞網發佈了柳州市市委書記鄭俊康專門爲此事件作出的批示,鄭俊康表示,人民公僕務必要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杜絕濫用職權、知法犯法。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和廣大黨員、幹部要切實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轉變作風,依法行政,確保人民的權力用來爲人民謀利益。市監察局要嚴查此事,對損害羣衆利益行爲予以嚴厲打擊,給人民羣衆一個滿意的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