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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訊(首席記者王彬)管某在經營進口水產品生意時,因關稅優惠取消,損失100萬元,爲了彌補資金漏洞,他與下級經銷商簽訂合同,騙取6人預付貨款170萬元。日前,豐臺檢察院以合同詐騙罪對管某提起公訴。
管某是一名外貿經銷商,通過外貿企業獲得進口水產品的關稅優惠,降低成本。管某先是按照沒有優惠的稅額支付貨款,之後再從外貿企業領取退稅返款,所以在經營生意過程中墊付了一大筆錢。然而世事難料,2009年底,管某發現關稅優惠取消,2009年8月以後購進水產品無法再獲得關稅優惠,這直接導致管某經濟損失100萬元左右,也造成管某資金鍊斷裂。爲了彌補資金漏洞維持經營,管某繼續與下級經銷商簽訂水產品供銷合同,收取經銷商預付款。經銷商苦苦等待管某給自己發貨,卻毫無音訊,最終於2011年9月報案。2012年9月,管某在山東老家被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