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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張欣平通訊員陳朝暉)連日來,市交通執法總隊聯合市交警總隊等公安部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啄木鳥三號”專項整治,重點查處克隆出租車重大違法行爲。據悉,一旦查實駕駛員“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將一次記12分並收繳非法車牌。據瞭解,在本次“啄木鳥三號”克隆出租車專項整治中,市交通執法總隊和市交警總隊進一步加強聯勤聯動,加大對克隆出租車駕駛員的處罰力度。交通執法部門對查實的克隆出租車當事人一律處以5萬元的行政處罰,並暫扣車輛。一旦查實克隆出租車駕駛員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本市交警部門將按照《道路安全法》對其作出行政罰款,並一次性記12分、收繳非法車牌。對涉及使用、僞造、變造車輛證件及牌照的,公安部門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5月20日上午10時許,市交通執法總隊七支隊在天目東路河南北路巡查時,發現一輛牌號爲滬FW1285頂燈爲遠洋賓館的出租車有異樣,執法人員馬上通過PDA輸入車號查詢,此車有克隆車嫌疑。執法人員馬上攔截檢查,通過PDA比對,該車發動機號和車架號與真實車輛不符。隨後,將當事人和車輛送至閘北交警部門做進一步調查,當事人對假冒出租車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在交通執法人員對其“假冒出租車從事非法客運”的行爲作出處理後,公安交警部門也對其“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的行爲對其作出罰款3000元、記12分、收繳非法車牌的處罰。
同樣在5月20日上午,市交通執法總隊四支隊在虹橋機場T2航站樓出發層檢查時,發現一輛牌號爲滬EM4211衡山出租車駕駛員向乘客出具已經不再使用的“巴士出租”車費發票。經現場PDA信息比對,該車輛張貼有效的電子營運證副本,克隆得十分逼真。在進一步調查中發現,該車架號和發動機號與真實車輛信息不符。目前,市交通執法部門已暫扣其車輛,處以5萬元的行政處罰,並將該案件移交機場公安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