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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花低價購買替換下來的出租車,隨後使用假牌照繼續營運。在被警方查獲後,違法駕駛人竟然想到拿6000元現金賄賂交警。司機韓某因涉嫌套用他人牌照,將受到記12分、拘留15天、5000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據瞭解,塘沽警方每個月平均查獲5輛套牌、假牌機動車,而“出租替”成爲套牌“大客戶”。
警方所說的“出租替”其實就是替換下來的出租車,很多出租車駕駛人在車輛沒有達到報廢年限時更換新車,而被替換下來的車輛可以申請非營運牌照繼續上路行駛,直到達到報廢年限。5月15日清晨7:30,塘沽交警在塘沽上海道與福建西路交口查獲的這輛套牌車,就是一輛“出租替”。
經過調查確認,該車所懸掛“津E22**9”的牌照就是假牌照,其真實牌照應爲“津AC**06”。“從機動車底檔資料顯示,這輛威志轎車以前就是一輛出租車,今年4月被替換下來,申請登記新牌照,2016年6月將被強制報廢。而其所懸掛的那副牌照也是真實存在的,目前我們正在聯繫那位被套牌的車主。”據李警官介紹,在被交警查獲後,駕駛員韓某爲避免處罰,竟然給他送來6000元現金,希望得到“豁免”,不過遭到拒絕。
今年27歲的韓某是山東樂陵人,不久前從老家來到天津,這輛威志轎車是其在4月下旬花15000元自二手車市場購買的。韓某說,當時這輛被替換下來的出租車的車身顏色沒有變動,頂燈也是隨原車帶來的。後來他通過製作假牌假證的不法分子,花150元購買了一副假牌照,又花700元買來了二手計價器,一切準備就緒便開始營運。
購買低價的“出租替”,然後買假牌照、計價器,搖身一變成爲“李鬼”出租車,記者在採訪中得知,警方在執法過程中查獲的類似違法事件並不少。據塘沽支隊安監交警李靖警官介紹,平均每個月他們都會查獲5輛使用套牌、假牌的機動車,其中不乏“出租替”。警方提醒少數心存僥倖的駕駛員注意,使用套牌、假牌不但會受到經濟處罰,還將面臨15天的行政拘留。記者李柏彥通訊員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