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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蔣宏寧)由於我國戶籍管理制度的兩重性,導致了城市、農村人口,在工傷、交通肇事等賠償的不一樣。來銀川打工的我區寧南山區——固原縣的馬某就因戶籍是農村的,而導致的賠償過低。但幸運的她,在銀川市農民工維權工作站法律工作者的幫助下,她拿到了與銀川城裏人一樣的賠償。
據介紹,馬某系固原農村來銀川的打工妹,受傷前爲某某服裝公司職工,月工資1500元,雖然家庭經濟條件較差,但打工收入足以維持正常生活。2011年10月30日,馬某因交通事故受傷,傷殘程度九級。馬某住院治療33天,花去醫療費45000餘元。其間,保險公司先行賠付了10000元醫療費、肇事司機賠付了30000餘元。因爲這次事故,馬某失去了工作,生活也陷入了困境。
馬某的傷殘程度確定後,她希望有關責任人能按照城鎮居民標準給予賠償,但遭拒絕。無奈,她向銀川市西夏區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請。在律師的幫助下,她蒐集了在銀川市居住的租房合同、有街道辦事處蓋章的居住證明、她與某某服裝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女兒在銀川市出生的出生醫學證明等證據。於是,馬某提起了民事訴訟,請求法院確認這起交通事故給她造成了162394元的經濟損失,並請求判令有關責任人和承保事故車輛交強險的保險公司依法予以賠償。
庭審中,馬某逐一出具了她在銀川市長期居住打工的證據。雖然有關責任人和保險公司不同意按城鎮居民標準給予賠償,但西夏區人民法院採納了馬某的意見,按照城鎮居民標準給其計算了應當賠償的數額,故法院判決由保險公司再給馬某賠付各項損失合計10608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