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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檔小區不少,但純淨水入戶的卻不多。昨天,朝陽區金港國際小區的業主劉女士反映,她在這個小區買了二手房後,一直對外出租。3年來,房屋產生的水電費用都是由租戶承擔,從未出現過拖欠。最近兩個月,物業突然幾次三番地向她催繳純淨水費。不聽不知,一聽卻嚇了劉女士一大跳:她的房子共使用了63噸純淨水,按照物業每噸300元的收費標準,應繳納18900元的水費!
“要不是物業催繳,我都不知道這裏還有純淨水入戶,問題是我裝修時並沒有接通純淨水管,這筆水費又是怎麼來的?”如今,爲了天價水費一事,劉女士始終沒有與物業達成一致。
欠款水費近2萬元
據劉女士說,她2010年通過中介買下了這個一室一廳的小公寓,當時辦理入住時,她和物業、中介三方簽訂了入住物業服務協議。在這份加蓋着物業公司公章的協議書上,記者看到,其中規定了業主需承擔的義務,包括交納物業費、水費和電費。在水費一項上,還註明冷水按自來水公司覈定交納,協議中並未提及純淨水。
劉女士說,當初買房後,她對房子進行了簡單翻新,在重裝廚房水池時,她找來工人重新接了冷熱水管,在接管的過程中,工人發現除了冷熱水管外,還有一根“多餘”的管子,不知是做什麼用的,管子的另一頭單獨連接着一塊水錶。劉女士當時並未放在心上,叮囑工人只要把冷熱水接好即可,那根不知什麼作用的管子不要接通。3年來,一直相安無事。
今年2月,公寓的第2位長租戶突然給劉女士打來電話,告訴她物業樓管幾次催繳這裏的1700多元純淨水費。劉女士聽後一頭霧水。
劉女士說,此後,物業不斷打來催繳電話,本着息事寧人的態度,今年4月,她到物業去交納了水費。但是與當初被告知的1700多元不同,劉女士最後交納時只交納了1095元,其中純淨水費927元,冷水費136元,中水費32元。記者看到,收費收據上顯示的純淨水計費時間是從2011年4月18日至2012年12月22日。
“後來,樓管查看水錶後又對我說,不對,你這還差63噸呢!”劉女士當時就懵了,63噸,那就是一萬八千多元!“從2011年到2012年,多半年才用了3噸純淨水,那麼,從去年12月底到現在怎麼可能用了63噸?”劉女士百思不得其解。
這價格誰定的?
昨天,記者爲此也向北京市發改委價格處求證。據工作人員說,政府定價目錄中只規定了市政自來水,並沒有登記純淨水這一項。此後,記者又從市自來水公司客服中心瞭解到,自來水公司也只負責4元/噸的市政供水。
昨天,住在劉女士家對面的幾位羣居住戶告訴記者,此前他們也不知道有純淨水,後來被物業催繳了5000多元的水費後,才意識到可能是誤將純淨水當成了自來水。
不排除走法律程序
小區物業經理楊先生表示,劉女士家確實是欠了63噸的純淨水費。小區建成時,開發商專門購進純淨水設備,向居民們提供純淨水入戶的高端服務。因爲是自建管線、自投設備,所以,純淨水的定價是開發商在與政府商定的基礎上確定下來的,定價也是有據可查的。
劉女士曾懷疑水錶有問題,當時她的租戶退租後,樓管和劉女士還專門封閉了這間公寓一週時間,在無人居住的情況下,看看水錶是否還走字,結果字數未動,證明水錶並無問題。楊經理說,這種情況在小區時有發生,而且,多發生在二手房買賣交易中,前任房主沒有將入戶手冊移交給現任房主,也沒有告知這一情況,所以導致劉女士不知情。
楊經理說,物業多次與劉女士溝通,她曾承認租戶用了純淨水,但一萬多元的水費她一時拿不出來,她還曾問過“兩千兩千的交是否可以”的話,但後來不知爲何,樓管再聯繫劉女士時,她要麼不接電話,要麼就開始在電話裏發脾氣。
楊經理表示,無論如何,這筆費用是確實存在的,物業可以再次與劉女士協商,適當減免一些,但不可能減免太多,如果事情還沒有結果,物業不排除走法律程序。(記者劉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