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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東北籍男子孫某打着物流配送的旗號、冒用他人身份將四名貨主的貨物運送至長春後,與同夥李某將貨物轉移、藏匿,並將部分貨品低價變賣,涉案金額高達98萬餘元。公安大港分局經偵支隊的民警在接到報案後,先後四次前往長春調取證據、抓捕嫌犯,最終將2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抓獲,追回被騙貨品。
據公安大港分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薛衛華介紹,2012年6月18日,天津某物流公司負責人楊某報案稱,該公司承運的價值18萬元的2090箱小護士牌衛生巾在與某配貨公司孫某約定運輸合同後,孫某將貨物運走卻未運送到指定地點,在與孫某多次聯繫無果的情況下,楊某意識到自己可能受騙了,於是攜帶約定合同時孫某提供的身份證和楊某用手機拍下的孫某的照片,來到公安大港分局報案。
接到報案後,民警經過調查發現,犯罪嫌疑人孫某在6月13日以昌隆東北專線的名義先後與孫某、侯某、楊某等四位負責人簽訂承運協議,承諾將四位負責人的貨物運送到指定地點後再收取運費。然而,被裝載的衛生巾、塑料顆粒和無磁鑽鋌並未送達收貨地點,孫某人也不知去向。擺在經偵民警面前可以利用的線索只有一個虛假的身份證和一張手機拍的孫某的照片,案件偵破難度很大。
經過激烈討論和縝密分析,公安大港分局經偵支隊薛隊長和竇探長決定奔赴長春落實線索。通過大量排查走訪工作,民警在長春查出身份證上顯示的人已在幾年前去世,通過其親友結合手機相片辨認,認定其弟弟孫某就是犯罪嫌疑人,至此,案件取得關鍵性突破。與此同時,運送貨物的貨車司機鄭某也被民警找到,他向民警提供了另外一條有用線索,即接收貨物的是一個叫李某的人,貨物也是被李某提走的。辦案民警在鎖定嫌疑人孫某李某後,分別於6月底、7月中旬將兩人抓獲。
孫某歸案後堅稱自己只是暫扣貨物,而且拒不交代貨物藏匿的地點,甚至提供假線索誤導警方的偵查方向。鑑於此,大港分局經偵支隊的民警通過大量工作,走訪長春各貨運地點,終於找到李某僱傭卸貨的搬運工和卸貨地,並將藏匿的貨物追回。至此,完整的證據鏈足以證明孫某、李某二人的詐騙事實,這起涉案金額近百萬的案件告破。目前,涉案人孫某因合同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30萬元;李某因合同詐騙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6萬元。
警方提示:運貨人在貨物配運時,應選擇正規的物流公司,簽訂完善的合同,並儘可能確定公司人員的身份。如遇異常情況,應及時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