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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某被控在擔任一家汽車4S店主管期間,爲了還高利貸,用截留客戶款項、瞞報公司租金收入等方式,侵佔1.6萬餘元。記者昨天從昌平檢察院獲悉,楊某因涉嫌職務侵佔罪被批准逮捕。
據瞭解,楊某負責昌平分公司的業務,因賭博欠了10萬元高利貸。楊某想到使用公司資金先墊付,以後再償還。
今年2月份,楊某賣給客戶馬某一輛黑色比亞迪轎車。提車的前幾天,楊某對馬某謊稱不收取代辦費,但要收幫助其代繳驗車上牌和購置稅的費用,第二天馬某就給了楊某9100元現金。直到4月份,馬某也沒有收到爲其辦好的牌照。
另據查,楊某還利用職務之便,將該公司昌平分公司的一間辦公室出租給劉某半年,並收取了7500元租金,也未上繳公司而用於自己還債。這種拆東牆補西牆的行爲,楊某已經實施了多起,最終因無法償還賭債,向昌平公安分局投案。(袁國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