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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頭戴摩托車頭盔、左手持獵槍、右手舉斧頭,一句惡狠狠的“都別動”,隨即敲開櫃檯玻璃,手腳麻利地將金器放入揹包,整個搶劫過程只有幾分鐘。該劫匪流竄津冀一帶搶劫金店,每次動手前都要經過周密計劃,搶劫財物總價值達480餘萬元。日前,這名劫匪被繩之以法,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其犯搶劫罪,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犯非法持有槍支罪,處有期徒刑兩年;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金店遭搶劫匪落網
2011年9月27日不到9時,位於本市薊縣城關鎮文昌街的“中國黃金”店剛剛開門。因爲時間尚早,店裏還沒有客人。就在此時,一高一矮兩名頭戴摩托車頭盔的男子闖了進來。剛進門,高個男子便從包裏掏出把獵槍,指着門口的保安喊道:“進去!”面對突如其來的狀況,店員們慌作一團。“都別動!”又是一聲惡狠狠的威脅。在兩名劫匪的指揮下,保安和店員都抱頭蹲到了地上。這時,矮個兒男子掏出斧子一下砸碎了一個首飾櫃檯的玻璃,高個兒男子則用一隻手端着槍指着店員們,另一隻手把自己身旁的兩個首飾櫃檯推倒,隨着“咚、咚”兩聲巨響,櫃檯裏的金磚和銀條散落一地。高個兒男子隨即蹲了下來,此時,他依然警惕地用右手拿着槍,左手則不停地撿地上的金銀飾品。而矮個兒男子也沒閒着,他又撬了幾個櫃檯,大把大把地向包裏放金飾品。兩人就這樣瘋狂作案几分鐘後,高個兒男子喊了一聲“走”,兩人便背起包快步離開金店,走到位於金店對面的小市場裏,騎上停在那裏的摩托車迅速逃走。
從巨大驚恐中回過神來的店員趕忙撥打110報警電話,公安薊縣分局接報後,即刻向值勤幹警通報堵截。當兩名劫匪駕駛摩托車逃至薊縣穿芳峪鎮邦喜公路時,遇交警抓捕,矮個兒男子立即加大油門,警車緊隨其後。大概追了100多米,警車便將摩托車別住了。兩名劫匪見此情形,立即下車逃竄。其間,高個兒男子還朝在後追趕的警察開了一槍。見警察無所畏懼,繼續追趕,兩人慌作一團,拔腿跑進路邊的玉米地。逃竄過程中,矮個兒男子扔掉了剛剛搶得的黃金,隨身攜帶的鑰匙等物品也掉落一地。當偵查人員趕到抓捕現場後,根據劫匪遺落的住宅鑰匙,進行排查得知,該鑰匙所匹配的這批門鎖系被銷往河北省遵化市一花園小區處。經對比,警方確定居住在該小區的一名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後經蹲堵,公安機關於同年11月11日在上述地點將該男子抓獲。經訊問,該男子交代其叫李澤,生於1979年,家住河北省張家口市懷來縣,並供述了其與同夥邵軍在薊縣作案的全部過程,同時還供述了其自2008年起至2011年,分別在河北省張家口市蔚縣、涿鹿縣、宣化區、唐山市遷西縣搶劫大量金銀飾品的犯罪事實。
計劃周密三次踩點
該案一審主審法官、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審判員何振奎向記者介紹說,李澤在接受訊問時交代,他和邵軍爲了搶劫,提前在遵化市租了房子,準備在遵化周邊尋找作案目標。從2011年8月初到8月底,二人先後三次到薊縣進行踩點和熟悉環境,每次都是李澤開車從遵化過來。第一次,李澤把車停在了縣城商業街中一家銀行的院子裏,然後在街上轉了幾圈。經過觀察,他發現薊縣城內的“中國黃金”店裏都是女服務員,比較容易得手,於是選定在此處作案。隨後,李澤進店查看櫃檯內的黃金情況和店員人數、店內環境,又出店查看周圍環境。不久後,李澤再次到上述現場踩點,這一次主要是爲了選擇作案時的最佳停車地點。第三次踩點,是李澤和邵軍一起去的,李澤讓邵軍熟悉一下週圍環境及停車地點,並告訴邵軍店裏的情況,兩人都沒有下車,轉了一圈就回遵化了。
此後,兩人開始準備作案工具,先是在遵化一家鈴木摩托車專賣店買了一輛紅色錢江125型摩托車,然後又分別購買了獵槍、子彈、斧子、頭盔、手套和兩個旅行包。
作案前一天,李、邵二人把摩托車停在了遵化城西的一處小區內。9月27日早上6時左右,兩人開着李澤的車從住處出發,先把車開到摩托車存放處附近的一公園內,然後拎着裝有獵槍和斧子的旅行包,徒步走進小區騎摩托車向薊縣而去。李澤騎車載着邵軍,頭盔和手套都提前戴好了,到薊縣時已是早上8時。剛開到“中國黃金”店門前,李澤發現摩托車後胎漏氣了,就把車開到金店附近一個路邊攤補胎。經過這麼一折騰,本就心情忐忑的李澤覺得當天有點不順當,便跟邵軍商量說,補好胎後先到金店門外往裏看看,如果顧客多就不“幹活”了。結果,兩人走到金店門前一看,裏面只有幾個服務員,當即決定下手。這次作案,兩人共劫得黃金飾品2600餘克、銀條200克,價值人民幣共計110餘萬元。
逃亡期間再次作案
何振奎介紹說,李澤在脫逃過程中,因擔心遇到警察檢查,便將作案時穿的衣服、使用的獵槍以及搶來的金銀飾品一起藏在了平安城附近的一處荒地裏。三天後,他開車取回搶得的贓物,然後去了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鎮,把這些東西賣給了“老主顧”——一名姓樑的老闆。老闆拿過東西驗了一下,騙他說那些金磚和金條都是假的,只有銀條是真的,只給了李澤2200元錢。李澤對老闆的話深信不疑,把那些所謂的假金磚和金條全都留給了老闆,並囑咐他扔掉。
對這次銷贓所得,邵軍沒要也沒問,兩人在作案後只通過一個電話,互相叮囑如果被警察抓了,一定不要承認。
沉寂一個月後,李澤自認爲風聲已過,遂於同年10月29日12時許,獨自帶上獵槍、斧頭,騎着摩托車到了河北省唐山市遷西縣,找到一家位於城關、叫做“金匠世家”的金店。李澤說自己之所以選擇在這裏作案,是因爲他在薊縣搶劫前,去遷西踩過兩次點,已經選中了這家金店,但因當時住在遵化,擔心在遷西搶金店容易被查到,所以就放棄了。這次實在是沒錢了,才放鬆警惕決定動手。
爲了給自己壯膽,李澤在獵槍裏裝了兩發子彈,另外還帶了二三十發子彈。他在接受訊問時稱,自己帶槍並不是爲了行兇,只是想嚇唬嚇唬人,實在跑不了了,誰攔路就往誰腿上打一槍。這次的作案手段和在薊縣那次幾乎一致,只不過作案人數由兩人變成了一人。李澤在這家店裏一共搶了30多條粗細不同的黃金項鍊,然後將贓物賣給了姓餘的老闆,這次,李澤一共拿到了17萬餘元。而實際上,他劫得的黃金飾品共有520多克,價值人民幣21萬餘元。同年11月11日,李澤被警方抓獲歸案。隨後,邵軍也在河北省落網,在當地接受另案審理。
劫金店成謀生手段
法院經審理查明,從2008年5月開始,李澤已經開始搶劫金店。三年多的時間裏,他以上述手段在河北省蔚縣、遷西縣單獨作案兩起,夥同同鄉邵軍在河北省張家口市宣化區、涿鹿縣、天津市薊縣作案三起,劫得財物價值人民幣480餘萬元。
何振奎告訴記者,相比其他劫匪,李澤的心思甚爲縝密,他作案時間跨度較大,而且每次都要更換作案地區。每次作案前,李澤一定會進行周密計劃,多次踩點,選擇保安措施差、女服務員多的店面,然後提前在作案目標附近租房子,並規劃好作案路線及逃跑路線。據李澤交代,爲了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獲取最大利益,他一般在搶劫的時候挑分量重並且好拿的金銀首飾,比如先照金磚和金條下手,金項鍊都撿粗的拿。此外,李澤每天都要看電視瞭解國際金價,因爲每次搶劫後,他都會將贓物拿到在北京昌平區經營二手首飾生意的樑老闆那裏銷贓,銷贓的價錢一般每克比國際金價低二三十元。在這幾次作案中,李澤“收穫”最大的是在涿鹿縣搶金店那次,銷贓後得了80多萬元。他用其中40萬元償還了賭債,用10多萬元買了一輛汽車,還用一部分錢還了購房貸款,剩下的錢用於平時揮霍。
到天津薊縣搶劫金店這次,是因爲李澤和妻子鬧離婚,把前次搶劫所得贓款花得所剩無幾,於是再起歹心。李澤交代稱,2011年,他在河北省一家洗浴中心認識了一個叫程靜的“小姐”,程靜當時25歲,青春靚麗、姿色過人,李澤當時就被迷住了。隨後二人開始交往。不久,這件事被李澤的老婆發現了,夫妻二人便開始鬧離婚。作爲離婚的條件,李澤花10萬元給前妻買了輛汽車,並給了她一些錢用於日後生活。而後,囊中羞澀的李澤再一次預謀搶劫。令他沒有想到的是,在如此精心的安排之下,他還是露出了狐狸尾巴,最終被一舉抓獲。
法院經兩審審理認爲,被告人李澤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以火藥爲動力發射槍彈的非軍用槍支一支,其行爲已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同時,李澤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精心策劃並糾集他人共同作案,在長達三年多的時間裏,流竄津冀兩地,以持槍恐嚇的手段搶劫金銀飾品店五起、摩托車一輛,劫取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且犯罪情節惡劣,社會危害特別嚴重,其行爲已構成搶劫罪。考慮到被告人李澤具有立功、坦白同種較重罪行,搶劫手段未造成人員傷亡,積極退繳贓款、贓物等情節,法院依法對其作出上述終審判決。
作爲此案的主審法官,何振奎十分感慨,他表示,被告人李澤原本是本分的農民,卻因經不住金錢的誘惑,不惜鋌而走險,並且在第一次作案後一發不可收拾,走上了一條不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