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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位大娘使用銀行自動櫃員機轉賬時,由於操作失誤,將錢轉進了他人卡內。由於對方不肯返還,大娘只好與對方打起官司。日前,紅橋區法院一審判決被告返還原告大娘『誤劃』人民幣4200元。
2012年9月8日14時許,年過花甲的齊大娘來到一家銀行的自動櫃員機前,准備將本人一張銀行卡內的4200元存款打入本人另一張卡內,未成想,由於操作失誤,齊大娘誤將轉入方卡號輸錯了,結果4200元錢打進了市民范某的卡上。
事發後,齊大娘找范某索要上述款項未果,於是以范某不當得利為由訴至法院,要求范某返還4200元。
訴訟中,由於范某沒有出庭,法院進行了缺席審理。根據已查明事實及相關法律,法院認為,一方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原告齊大娘由於操作失誤,將本應打入自己名下賬號的4200元打入被告范某名下的賬號,所以被告范某名下賬號中的4200元屬於不當得利,應當返還原告齊某。據此,法院作出如上判決。(記者孫啟明通訊員溫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