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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上午,我到豐臺區太平橋辦事。當我走到一家餐館前,看到一個賣菜的農家小車旁邊,有一男兩女在賣西紅柿,吆喝5元4斤,豌豆5元4斤,還真便宜。我就過去買了4元的西紅柿,5元的豌豆。我拿出錢包給了那個個子較高的賣菜女子一張10元鈔票,她說是破的。我連續給了她4張10元的,她都說是破的。我又給了她兩張5元的,她也說是破的。她用眼睛瞄着我錢包裏的100元鈔票說:“給我張100元的,我找你錢。”我從錢包拿出了100元給她,她還說是破的。我連續拿出5張100元的,她都說是破的。這時我已經沒有“不破”的錢了。那個男的走過來要了一張破的10元鈔票,找了我1元結了賬。
我走了幾米,看到路邊的太平橋工商銀行,就進去想把剛纔的破錢都換成新錢。我把剛纔那5張100元和10元、5元的破票遞進窗口,銀行營業員說5張100元的是假鈔。我把剛纔買菜的經過說了,銀行女值班經理馬上說:“您的錢被調包了!5張100元的真錢換成了5張100元被撕破角的假幣。”她就派人去找那賣菜的。前後也就5分鐘,那賣菜的早跑了。這時,我才明白,自己用500元買了9斤的“便宜”菜。
“錢破”被騙的故事我聽說過,但當局者迷,當時我就往“騙”字上想。到了派出所,我一看這5張100元假鈔,敢情都是一個號碼“66810864”。
(肖娣) J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