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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6月3日的《什麼人愛留“到此一遊”》的報道後,覺得有些話不吐不快。
對於造成這種亂象的情況,我們當然不僅要從人的素質去考慮,更要以多元的角度出發去探尋緣由,以更全面徹底地解決好這個飽受詬病甚至影響國人形象的問題。所以,從心理學角度去尋找產生這種現象的深層心理原因,也就無可厚非。不過,其中有些觀點我還是覺得難以接受。比如心理學家認爲亂刻字也是一種變相的佔有慾,就像動物的原始邊界感一樣,比如小狗以撒尿來圈定邊界,而人則刻成字,作爲他來過的標記,這是一種無意識的行爲。
我覺得這並不是無意識的行爲,畢竟,人不是普通動物,刻字的人基本都是大人,都是受過教育的,且從小接受過要講文明講公德的教育,學校也教育我們要愛護環境,要善待樹木花草。受過多年的這方面教育,結果幾十歲的人了,還走一路刻一路,不僅刻到花草樹木上,也刻到故宮的大缸上、長城上;不僅在國內刻,還把字刻到了國外……這並不是無意識,恰恰是有意識,是不講文明不講公德、不愛護環境不尊重文物的意識佔了上風的自然表現!
而且,說外國人也有這種嗜好更是有點匪夷所思,難道因爲我們眼裏一向更講文明的外國人都能刻得,所以這種現象就可以視爲正常了?其實,我們不該這樣攀比,而更該這樣反思,有些外國人在我國刻字,不正是被我們的陋習傳染、是入鄉隨俗嗎?別忘了奧沙利文在發佈會上抽菸並表示在中國可以隨心所欲,外國人在寧波街頭隨地亂吐瓜子殼稱中國人都這樣。因此,這更像是在爲這種行爲找藉口。而事實上,我們不能說別人做違法的事,我們也可以去做,若如此,我們只會成爲當初我們所厭惡的那類人,是在爲社會整體的道德滑坡作貢獻而已。至於在風景地設專門的留言處,也不是不可以,但這也需要完善,不是說只要交上多少錢限定多少字數就可以了,我覺得還可以設定其他門檻,比如試寫幾個字,若賞心悅目則可以留言,若不好看,歪歪扭扭,甚至出現錯別字之類,那交多少錢也不應讓他留言。因爲,若一視同仁,只要交錢就讓人得了留言的權利,那是不是也可以看做變相的以罰代管?留言也成了有閒錢者的特權?如果只要交錢就同意留言,那將來這留言處非但不會成爲別樣風景,怕只會是大煞風景,讓人看了心生彆扭,還讓有些人生出奇怪的優越感。
其實,很多名山大川都有先人字跡,這也算是留言吧。但那些留言已經成了一景,與那些或壯麗或雄偉的自然景觀完美融合爲一體,而之所以二者能完美融合,正是因爲那些“留言”本身也是非常美的,非但不會破壞風景,還會使二者相得益彰,所以,它本身也就成了先人爲我們留下的寶貴財富。因此,我覺得與其簡單地設定交錢的門檻,不如設定書寫美觀的門檻,這樣,一方面會更大程度地滿足有些人的特別需求,一方面也會把對風景地的損壞程度降到最低,說不定倒是真可以成爲別樣風景。更可以讓人們愛上書寫,愛上我們自己的書法藝術,那麼,這也算是傳統文化的幸事了。
總之,到處刻“到此一遊”的社會現象,是多方面原因的結果,從心理找原因,可以幫助我們從新的視角去反思並解決問題。不過,我覺得還是要回歸到文明素質教育的軌道上來,因爲這纔是主要的原因吧。畢竟,若我們的教育,無論是學校還是家庭社會教育,都能加大在道德、情商等方面的重視與投入,若人人都敬畏規則,都守護文明,那“到此一遊”之類的行爲恐怕才能絕跡。邱蕾X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