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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8日,廣西環保廳在其官方網站信息公開一欄,公布了2012年1月發生的廣西龍江河鎘污染事件,稱該事件“是我國鎘污染事件處置史上的一個奇跡”。不少網友質疑其“歌功頌德”。日前,記者發現,文件中創奇跡等語句已被刪除。(6月13日中國之聲)
鎘污染事故造成的公共損失,本該有官員擔責;它抖摟出的生態風險,也亟須糾偏;而科學處置,不過是亡羊補牢,是地方政府應有的履責動作。只可惜,事後反思處在缺席的狀態;恪守本分,被誇耀成“創奇跡”。
對治理沈?視若無睹、將治污履責粉飾為“成就”,是權責掂量的失衡,也是評判立場的錯位、視角的偏頗。在事故過後,溯責歸因、有序善後、嚴厲問責等,是反思鏈條上的必要步驟;無暇反思污染成因、監管缺失,卻只顧表功,難免刺激公眾情緒。
再者,即便在危機應對上,涉事部門積極作為,有值得肯定之處,那認可聲也應發自於民眾內心,而非自吹自擂。給自己頒“獎杯”,不如攢百姓的口碑。可“奇跡說”,更像是治理者的自我誇飾和表揚。也難怪,不少網民稱,“處置史上的奇跡”一說太奇葩。
只表功不反思,這不是孤例。事實上,報喜藏懮,“負面新聞寫成正面報道”,已是事故報道或信息公開時的慣性套路。在有些事故後,事故報道中鮮有人文溫度,“高度重視”等頻繁出現。比如,在河南巨源礦難後,作為事故的責任關聯者,澠池縣副縣長在教條化發言中,就自我表揚,絲毫不見對生命的敬畏,只有連篇套話,遭到一片痛斥。
文過飾非,將處置鎘污染事故說成“創奇跡”,背離了改文風的態勢,也是對治理者權責內涵的誤讀:對職能部門來說,危機應對是本職所系,而非表功的政績籌碼。文/佘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