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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靜舒薇)今年,全國將表彰100名“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和80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記者昨日從省人社廳獲悉,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組織評選推薦工作,湖南將推薦“人民滿意的公務員”5名,“人民滿意的公務員集體”3個。6月21日前,各市州和省直單位可將擬推薦對象材料加蓋公章報省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表彰工作的評選範圍包括了列入公務員範圍的七類機關的公務員和公務員集體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此次評選將突出重點,面向基層,廳(局)級以上個人和集體不參加評選,縣處級公務員比例控制在20%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