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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密者
本報綜合消息6月10日,斯諾登退掉了香港某酒店的房間,不知所蹤。《衛報》稱,據信他目前呆在一個安全的地方。
聯邦調查局局長羅伯特·穆勒13日表示,希望斯諾登被送回美國接受審訊。他說:“他是犯罪調查的人。我們正在盡一切努力,讓他爲泄密負責。”
斯諾登近日對媒體表示,他將留在香港,對抗美國政府可能提出的引渡要求。他說:“我想讓香港法庭和香港人民來決定我的命運。”
有國際法專家指出,儘管在1996年,即香港迴歸之前,香港和美國之間就已簽署了《移交逃犯協議》,但該協議並不適用於斯諾登的情況。
斯諾登曾表示,他決定前往香港的原因之一是擔心在美國無法受到公正審判。
有香港媒體指出,香港與美國簽署了司法互助協議,美國如果向香港尋求移交斯諾登,有可能會成功,但至少要一年時間。
另外,香港也有很多聲音要求斯諾登離開,認爲他來錯了地方。
香港《明報》稱,現在港府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鼓勵斯諾登儘快離港,前往相對安全的地方。他曾表示希望去冰島,特區政府如能暗中協助斯諾登與冰島駐港外交人員取得聯繫,在美國提出移交逃犯安排前把他送去冰島,則一場外交風暴或可化解於無形。
斯諾登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確實談到了要去冰島或俄羅斯政治避難。
媒體分析稱,冰島對同爲泄密者的“維基解密”創始人及其支持者很不友善;第二,向冰島申請避難,必須在其國內完成。
俄羅斯爲“維基解密”的創始人阿桑奇創辦了一檔電視節目,但是對自己國家的“泄密者”卻並不手軟。也許這也不是一個好選擇。
媒體分析稱,斯諾登最好去一個與美國沒有引渡條約的國家。這樣的國家很多,包括俄羅斯。但是,正如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國際避難法專家卡倫·馬薩羅所言,“當此人是美國急於得到的人時,哪個國家敢冒這樣的政治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