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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梅瓔迪)從7月1日起,揚州市區停車將實行“差別化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公共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將實行從城市中心區向城市外圍由高到低的停車級差價格。目前,揚州市機動車保有量已超過35萬輛,停車難的矛盾日益突出。爲緩解這一城市難題,近日揚州出臺《市區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暫行辦法》,從7月1日起揚州公共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將實行從城市中心區向城市外圍由高到低的停車級差價格。同一地區的停車場,按照“路內停車高於路外停車,地面停車高於地下停車,室外停車高於室內停車、白天停車高於夜間停車”的定價原則,確定停車收費標準。同時,揚州還鼓勵社會資本按照“誰投資、誰管理、誰受益”的原則,參與停車場建設、經營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