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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由於房子屋頂漏水,昨日降雨時,租住在河西區東風裏的陳先生着了一天的急。然而,房主遲遲沒有維修,作爲租房者陳先生對此感到十分爲難。
昨天20:10,陳先生向本報反映稱,去年,他在東風裏小區租了一間頂樓的獨單,並與房主簽訂了3年的租房合同。但入住不久,陳先生就發現臥室及房廳的屋頂漏水。遇到降雨天氣,室內就會淅淅瀝瀝地下起“小雨”。昨日降雨時,他家屋頂漏雨嚴重,令他特別着急。陳先生告訴記者,他曾多次就此問題找過房主,但是房主只在第一次聽他反映時答應維修,此後就再也沒有就維修的事做出迴應。他曾試圖搬走,但因爲租房合同簽了3年,如他違約,就要承擔數千元的違約金。據他了解,該小區沒有物業,也沒有業主委員會,而作爲承租人,他也不想自己掏錢修房。就陳先生所遇到的難題,記者昨晚分別致電諮詢本市房屋管理和物業管理部門。工作人員表示,租房者遇到此類問題,還是應與房主協商解決。如雙方未能達成維修協議,可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陳先生也表示,希望房主能承擔起維修的責任,別再讓他爲漏雨的問題發愁。(記者郭子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