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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各級司法行政機關深入貫徹實施禁毒法和戒毒條例,積極履行戒毒工作職能,大力推進強制隔離戒毒和戒毒康復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自2008年以來,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所已累計收治強制隔離戒毒人員47萬餘人,目前強制隔離戒毒人員近16萬人。
爲規範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工作,今年4月司法部發布了《司法行政機關強制隔離戒毒工作規定》,對強制隔離戒毒所的場所設置、戒毒人員收治、治療康復、管理、教育以及生活衛生等方面都作了詳細規定,進一步促進了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建設。司法部與相關部委出臺了強制隔離戒毒有關經費標準,爲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的正常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各地積極探索強制隔離戒毒方式方法,初步形成了符合戒毒工作規律、具有司法行政強制隔離戒毒工作特點的戒毒工作模式。各地普遍按照“三期”對戒毒人員進行管理和治療,即在生理脫毒期,着重治療急性脫毒症狀,幫助強制隔離戒毒人員認識毒品危害,消除牴觸情緒和焦慮心理;在身心康復期,着重進行心理治療,幫助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堅定戒毒信心,戒除不良習慣,提高自控能力,培養意志力,增強身體素質;在鞏固期,着重鞏固戒治康復效果,進行拒毒和抗復吸訓練,加強社會適應性教育,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爲順利迴歸社會創造條件。
與此同時,全國司法行政系統深入開展戒毒康復工作,加強戒毒康復場所建設。
幾年來,各地在加快戒毒康復場所硬件建設的同時,積極建立戒毒康復新的工作機制,探索有效治療康復手段。
通過努力已初步形成了集生理脫毒、身心康復、融入社會於一體的戒毒康復工作方式。這些戒毒康復所可以爲戒毒康復人員提供一個“無毒”環境,並通過戒毒治療、身體康復、心理諮詢等,幫助他們延長戒斷鞏固時間,徹底戒除毒癮,預防和減少因吸毒引發的違法犯罪,可以爲戒毒康復人員提供生產勞動崗位、職業技能培訓和社區式的生活環境,幫助他們通過勞動依法獲得一定經濟收入,掌握一技之長,過上有尊嚴的正常人的生活,順利融入社會。截至目前,全國司法行政系統累計收治、安置戒毒康復人員近6萬人,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來源: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