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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市一中院對謝加碧、王雅彬販賣毒品一案一審宣判。2012年9月間,四川男子謝加碧來津與薊縣男子王雅彬商定,以每克200元的價格向王雅彬販賣冰毒。同年9月謝加碧聯繫成都販賣毒品人員,將冰毒藏匿在火鍋底料的包裝箱中,由某物流從成都市某鎮發往本市寶坻區。同年9月26日19時許,王雅彬到物流寶坻區營業部領取藏匿該冰毒的貨物時被公安機關抓獲,當場查獲冰毒639.26克。當日20時許,王雅彬配合公安機關將藏匿在本市寶坻區的謝加碧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認爲,謝加碧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王雅彬犯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記者高立紅通訊員孔娟趙亞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