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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牟取暴利和滿足自己毒癮,不少犯罪分子屢次“進宮”仍不悔改;爲讓毒品順利“交易”,長途汽車、火車、飛機甚至人體都成爲運毒工具;爲了能隨時脫身,大賣家從不露面而遙控多個“馬仔”幫其“散貨”……昨日,記者從河東區人民檢察院瞭解到,該院通過對近年來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進行梳理,發現毒品犯罪已呈現出新特點:涉案人爲累犯且“以販養吸”情況比較突出,犯罪手段不斷翻新,犯罪行爲日趨隱蔽化。就上述問題,“6月26日國際禁毒日”前夕,記者專訪了有着幾十年承辦毒品犯罪案件經驗的公訴科檢察官邢紀樞,聽其“解說”毒品犯罪。
累犯情況突出
據瞭解,河東區檢察院近年來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三分之一的犯罪人員都屬於“二進宮”甚至多次“進宮”。“所謂累犯,是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5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犯罪分子。”邢紀樞告訴記者。
記者問其毒品犯罪累犯問題突出的原因,邢紀樞說:“根據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對涉毒數量較少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刑期較爲寬緩。刑滿釋放後,他們本身沒有別的謀生技能,但深知毒品背後的暴利,因此不少人出獄後繼續鋌而走險。”犯罪的低成本和高利潤間形成強烈對比,犯罪人員很難抵擋住誘惑。
以販養吸激增
邢紀樞向記者回憶,最初涉案的一些吸毒、販毒人員,很多都屬於“有一定經濟基礎”的人。他們家底豐厚,因染上毒品而傾家蕩產走上不歸路。但近年來,毒品犯罪越來越多地發生在相對貧困的人羣身上。對於產生這一現象的原因,邢紀樞說:“有的人日子過得不好,但總想以較小的付出獲得高額回報;加之接觸的人比較雜,一旦沾上毒品,戒不掉的同時,爲獲取毒資走上販賣毒品、給人當‘馬仔’運毒或其他犯罪道路。”
據邢紀樞統計,販賣、運輸毒品人員中,約有50%左右的人本身就吸毒,他們犯罪的目的就是“以販養吸”。一些盜竊非機動車、入室盜竊的嫌疑人,自身也是吸毒人員。
邢紀樞告訴記者,一名染上毒癮的人要滿足每日的“正常需求”,至少要1000多元。對那些沒有正當職業的人來說,很容易選擇販賣毒品繼續犯罪,從而形成惡性循環。
犯罪手段翻新
邢紀樞告訴記者,近年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比例偏高。與此同時,隨着對毒品犯罪打擊力度的加大,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也不斷翻新,人體藏毒案件越來越多。犯罪行爲趨向隱蔽化,有的利用網絡平臺進行聯繫和交易,有的將交易地點由人口稠密的繁華城鎮轉移到人口稀少的農村;有的賣家從不露面,而是通過“馬仔”與下線聯繫,遙控完成毒品的運輸和販賣,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案件偵破的難度。
邢紀樞認爲,遏制毒品犯罪需要進一步完善我國相關法律,加大對毒品犯罪的懲處力度,從而進一步提高犯罪成本。同時,還要注重從源頭上打擊毒品犯罪。唯有如此,才能斬除吞噬人民生命和財產的“毒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