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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星島日報》網站消息,香港一名無業女子違反限奶令又打傷海關關員,早前承認違反限奶令及妨礙海關人員執行職務共兩罪,2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判罰款1600元(港幣下同)及監禁10日,緩刑18個月。
裁判官判刑時表示,案中海關關員傷勢不算嚴重,考慮到被告的家庭同工作狀況,判她罰款1600元及監禁10日,緩刑18個月。被告曾因超額帶奶粉過境而判罪,裁判官特別告誡被告以後都不應再犯事。
案情指,44歲的被告莫麗霞,於今年3月24日,在羅湖管制站違反香港法例《進出口條例》規定,未獲許可證輸出4.8公斤配方奶粉往內地。她另被控於同日在羅湖管制站大堂E011室,妨礙海關人員行使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