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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1958年戶籍制度建立:沒有戶口計劃經濟無法實行]
第三次全國人口普查的宣傳海報
195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使戶口登記有了全國統一完整的法律依據,城鄉二元戶籍制度確立。城鄉二元戶籍制度有其深刻的政治、經濟背景。“一五”時期所建立的重工業爲主的國家工業體系,內在的具有“資本排斥勞動”的機制,國家不得不將農民固定在農業生產之中,限制農民進入城市。城鄉分離的“二元經濟模式”從此根深蒂固,直到改革開放後,戶籍制度才逐漸有所鬆動。
口述者:張慶五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人口管理科學研究所前所長、公安部戶籍處前處長,見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出臺的前後過程。1926年生人。
戶籍登記先從城市開始
中國的戶籍遷移制度的建立首先是從城市開始的,隨後才擴大到農村。解放初期我們一進城,首先抓的就是戶口。這主要是爲了掌握人口變動情況。那時剛解放,部分國民黨軍政人員和官僚資本家潰逃離城,舊社會的殘渣餘孽受到收容改造,一部分居民遷出城市;加之城市經濟暫時處於停滯狀態,有的企業停產,大量人員待業,人民政府有組織地遣散城區的無業或非正當職業的人回鄉參加農業生產;以及學生參軍、參幹,城市人口大量縮減,除了幹部家屬帶進來,其他的很少進來,因此有關遷移入戶問題未受限制。
爲了維護社會治安,公安部於1951年7月16日頒佈實施了《城市戶口管理暫行條例》。該條例共十二條,規定對人口出生、死亡、遷出、遷入、社會變動等戶口管理,一律由公安機關執行。這是全國城市統一戶口管理制度開始形成的標誌。
1953年4月3日,爲了準備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選舉,做好選民登記工作,同時爲國家有計劃地進行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提供準確的人口數字,政務院(1954年更名爲國務院)決定進行全國人口普查,併發布了《爲準備普選進行全國人口調查登記的指示》和《全國人口調查登記辦法》。爲了配合這次普查工作,農村也建立了簡易的戶口登記制度,並由民政部門負責。
這表明,當時全國城鄉分別實行的是兩種目的不盡相同的戶籍管理制度。城市戶籍制度偏重於維護社會治安,農村戶籍制度主要在於掌握人口數量狀況。那時城市一個民警管800戶~1000戶;而農村的戶籍管理登記相對簡單,基本就是當地鄉政府的祕書來管,有的小祕書責任心不強,登記的信息也不全面。後來,由於民政部門人少,而公安部門人員龐大,基層都有片警,所以在1956年,民政部將農村戶口的管理也交給了公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