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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鄭州6月27日專電(記者張興軍)記者從河南省交警總隊獲悉,造成河南陝縣多名官員遇難的新密“4·7”交通事故責任人被新密市人民檢察院逮捕,目前已移送起訴。
2013年4月7日凌晨,河南省新密市白寨鎮貨車司機申金嶺駕駛一輛車牌號爲豫AL3869號的重型貨車,沿新密市城區嵩山大道行至中石化加油站時,與三門峽市湖濱區司機潘文峯駕駛的豫MS9717號商務車相撞,重型貨車側翻在商務車上,造成6人遇難。除司機外,剩下5人均爲集體外出考察的河南陝縣官員,包括陝縣政協主席,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縣長,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旅遊局局長。
經交警部門調查,潘文峯駕駛商務車違章轉彎,申金嶺駕駛具有安全隱患的重型貨車,超載、超速、駛入貨車禁行路段,是該起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
河南省交警總隊通報,重型貨車駕駛人申金嶺,以及該貨車實際車主白輝利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新密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目前案件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另據瞭解,豫AL3869號重型貨車掛靠在鄭州市祥雲運輸有限公司名下,公司應當進行安全管理,卻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對貨車的擅自改裝(加高)不予處置,未按規定對該車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對駕駛員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未進行檢查制止,對肇事貨車超速、超載、闖禁行等行爲未進行安全教育、提醒,導致該事故的發生。其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桂芳,經理燕繪鵬,副經理李宏濤,安全員魏勝利的行爲已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新密市人民檢察院已對王桂芳批准逮捕,並於日前移送起訴。燕繪鵬、李宏濤、魏勝利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已由登封市公安局另案處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