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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勇傑 繪
蔡某、袁某和黃某,互不相識,卻都是盜墓類小說迷。幾年前,三人陸續加入了一個名為“盜墓家族”的QQ群,和其他有共同愛好的群友暢聊各盜墓小說的情節。書看多了,三人竟想在現實中試試可行性,相約去盜一座古墓。昨日,奉化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盜掘古墓葬案。
看小說入魔 相約去盜墓
“盜墓家族”群友的聊天范圍,除了小說,有時還會討論盜墓知識,探討書籍所述情節的真實可行性。有一天,大家聊得正酣,一群友感慨道:“古墓裡的那些金條古董之類的寶物,要是偷來一夜間就可成為富翁了。”言者無心,聽者有意。一句玩笑話竟讓蔡某、袁某、黃某不謀而合地走到了一起。
“這想法真不錯,可以試試啊!”1986年出生的江西人蔡某只有小學文化,之前在廣東做生意欠下了5萬元的債。一聽盜墓可以一夜暴富,他便來了勁,附和地表示自己真有這想法。
“沒錯,小說看多了,就是不知道是不是源自真實經歷。”1990年出生的山東人袁某,是個盜墓小說的狂熱愛好者,平常就喜歡探究小說裡情節的真實性。聽著這一夜暴富的論斷,就更加堅定了他想找個古墓看看的想法。
看著群友對盜墓話題興趣極大,新昌的黃某主動提出自己知道哪兒有古墓。“其實,我三年前就想過盜墓這事兒,還特地去周邊一些地方實地觀察過。”眼見有人和自己有相同的想法,黃某覺得有伴了沒准就能真的去實踐了。黃某私下與蔡某、袁某一聯系,三人一拍即合。
奉化古墓盜得數件“寶物”
“奉化有個古墓,墓裡面肯定有不少值錢的東西。”一聽黃某鎖定了目標,三人定下時間見面進行具體謀劃。
2012年12月,蔡某與袁某趕到新昌與黃某碰面。按照小說裡提到的盜墓工具,他們准備了鋤頭、鐵鍬、鑿子、手電筒、手套等。此外,袁某還特地從網上買了一個活動鋼?。“書上寫過這工具,專門用來撬墓的。”袁某說。
准備就緒後,12月底的一天晚上,三人從新昌出發,在黃某的領路下帶著工具來到了奉化的那座古墓。
因古墓是座土基的,很快就被借助工具的三人挖開了。之後,蔡某與袁某爬進了墳墓,黃某則在外面把風。
一個冒頂、一根銀簪子、一個玉制的腰牌、一個煙斗及一些衣服扣飾。一個多小時後,三人帶著從墓中盜出來的所有物品,偷偷回到了黃某在新昌的居住地。
“寶物”未售出三人已被抓
有了寶物,如何出手呢?三人合計後,決定一一拍下物品的照片,放到網上去賣,打算賣了錢分贓後再分道揚鑣。可惜,一直都沒有買家來聯系他們。
“莫非不值錢?”三人疑惑著寶物的價值,就上網搜索了墓主人的身份,發現其為清代的一名書法家。正當他們想著如何為寶物添加增值描述時,被公安機關抓獲。
經浙江省文物鑒定委員會鑒定,三人所盜之墓為清代古墓葬,從墓地裡挖出來的東西為清朝末年的陪葬品,均為一般文物,具有一定的藝術、歷史、科學價值。
昨日,奉化法院經開庭審理後認為,三個被告人違反國家文物保護法,共同盜掘具有歷史價值的清代古墓葬並竊取文物,其行為已構成盜掘古墓葬罪。三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記者張穎 通訊員馮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