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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註重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2008年7月,審計署出臺了2008至2012年審計工作發展規劃,明確提出要逐步將績效審計貫穿到各項審計工作中,以提高財政資金和公共資源配置、使用、利用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在此後歷年審計報告,無不體現了績效審計的理念。
如:在中央財政管理方面,審計反映了一些不能如期完工或建成後不能達到預期效果的問題;在預算執行方面,審計反映了中央部門單位結餘大量資金,致使當年不能發揮作用的問題。
審計署還圍繞績效組織了一些專項審計。如:對稅務部門徵稅成本的審計調查,發現人員支出水平較高、辦公用房面積超標等問題;對中央部門單位會議費、出國(境)費的審計發現,超計劃、超標準問題相當普遍。
用“火眼金睛”看好國家錢財,不僅關注財政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有無違法違規,同時關注財政資金是否管得合理、用得有效,這是審計理念不斷深化的結果。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