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如果您在超市中購買了標注等級為“特級”的產品,而產品實際上並未達到此種標准,您會為此而較真,到相關部門去檢驗嗎?近日,市民孫先生就為此較真了一回,結果發現了問題。
市民孫先生在河東區某大型超市購買了一種名叫寧夏枸杞王的產品,產品外包裝上明確標注著等級為“特級”。孫先生說,自己平時就是一個較真的人,對產品標准很“敏感”。買回家之後准備食用時,他直觀感覺這袋寧夏枸杞王並不符合其“特級”標准的身份。
孫先生在網上查詢得知,枸杞的等級劃分是有相關國家標准可循的。於是,孫先生來到位於解放北路34號的技術監督信息研究所標准計量用書服務部,購買了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枸杞》。孫先生查閱後發現,根據該標准,他所購買的產品疑似有多項不符合。
隨後,孫先生來到中國商業聯合會食品質量監督檢測測試中心委托檢驗。檢驗報告顯示,標准中的一項百粒重實測結果為13.0(克/100粒),不符合標准要求的≥13.5(克/100粒)。檢驗結論為:“經檢驗,所檢驗項目不符合相關標准,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孫先生告訴記者,下一步他准備起訴相關生產銷售單位,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孫先生稱,他之前也打過一些維權官司,他認為,在日常生活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事情多如牛毛。一年一次的3·15遠遠不能解渴。只有消費者都提高對“小額維權”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避免因為成本高、額度小而放棄維權,纔能帶動社會形成“較真”氛圍。公民在維護自身權益方面,“哪怕是一元錢,也應該較真。”(記者楊雪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