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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民出入境時可走專用通道,華僑在國內可以憑本人護照證明其身份,外國人因奔喪、救援、參加重要會議等緊急情況下可以申請臨時入境……昨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以下簡稱《出境入境管理法》)開始實施,省公安廳邊防總隊、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門解讀了法律亮點,並現場爲在長沙工作的外國友人頒發了新法實施後湖南第一本境外人員居留簽證。
設“中國公民專用通道”
昨日,長沙黃花國際機場邊檢出入境大廳新開闢了“中國公民專用通道”,供中國公民辦理出境入境手續。省公安廳邊防總隊副總隊長黃興彥介紹,《出境入境管理法》將中國公民出境入境專用通道等便民利民措施上升到了法律規定。“邊檢設專用通道符合國際通行做法,我國公民在出入境時,可以充分享受更快捷通關的‘國民待遇’。”
“現在,華僑在境內申請回國定居更加方便了。”黃興彥說,想回國定居的華僑,可以由本人或國內親屬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僑務部門提出申請。華僑在中國境內辦理金融、教育、醫療、交通、電信、社會保險、財產登記等事務需要提供身份證明的,可以憑本人的護照證明其身份。
完善中國“綠卡”制度
省公安廳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局局長趙贊訓介紹,該法首次提出了人才簽證制度,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或者符合其他在中國境內永久居留條件的外國人,經本人申請和公安部批准,取得永久居留資格。
“這是對中國‘綠卡’制度的進一步完善,大大降低了過去審批‘永久居留’的門檻。”趙贊訓說,外國船員及其隨行家屬登陸港口所在城市、免簽過境人員需要離開口岸和外國人因奔喪、救援、參加重要會議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緊急原因需要入境的,還可以申請臨時入境。
家中留宿外國人,應儘快到派出所登記
對“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等行爲,《出境入境管理法》有了更嚴格的處理措施。黃興彥舉例說,該法第三十九條就規定,外國人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比如市民家中,就應當在入住後24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未按規定辦理登記的,可能受到2000元以下罰款處罰。
此外,我國的出入境人員將有可能被留存指紋信息,申請辦理外國人居留證件,也會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識別信息。出境入境證件的簽發機關、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均可對證件真僞進行認定。
“中國公民(含港澳臺人員)持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或居民身份證,可以在長沙、岳陽、張家界三個邊檢站,或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全國聯網免費查詢本人5年內的出入境記錄信息。”黃興彥說,內地居民持有多次有效簽註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出入境,在往來港澳通行證上免加蓋邊檢訖章。
(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