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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新聞1+1》2013年7月1日播出《“不看父母”違法,“不管孩子”違法嗎?》,以下爲內容實錄:
《新聞1+1》2013年7月1日完成臺本
——“不看父母”違法,“不管孩子”違法嗎?
節目導視:
相隔十小時,上海接連發生兩起兒童墜樓事件,孩子爲什麼會獨自在家,懸空、墜落、受傷、身亡,兒童安全不能每次都指望最美路人出現,墜樓、碾壓,面對多起未成年人意外傷害,那些年輕的父母們能有效履行自己的監護權嗎。
女孩父親薛先生:
我倆就去藥店拿點藥,也就這麼一小會兒。
《新聞1+1》今日關注,“不看父母”違法,“不管孩子”違法嗎?
主持人白巖鬆:
今天上午八點多鐘,在上海寶山區的一個居民小區裏頭,大家看到有一個五歲的男孩懸掛在陽臺的外面,大家很着急要救他,兩個人已經進樓去想辦法,但誰也沒有想到這個時候突然掉孩子掉了下來,人們衝了上去,一個王先生用手拖了他一下,但孩子還是重重地摔在路上,當時孩子的父母都沒在家,人們趕緊開始營救,後來這個孩子送到了醫院,非常非常的幸運孩子是受傷,但是脫離了生命危險,而救他的那位王先生也已受傷,不過也沒有生命危險。話說到這兒,今天的《新聞1+1》不是想說好人好事,或者說是最美爺爺如何如何,雖然這位王先生也非常棒,其實幫忙的人也非常棒,我們要說的是,當你有年幼的孩子在家的時候,父母該出門嗎,該如何行使監護權呢,話爲什麼要這麼說呢?因爲今天剛纔的這段視頻的結局還算是幸運的,但是在昨天,同樣在上海浦東的小區裏頭,一個姐姐七歲一個妹妹五歲,從高樓上雙雙的掉了下來,結局卻沒有今天這般幸運了。
解說:
在上海市浦東新區芳芯路251弄,出事的出租屋位於一撞居民樓的13層,是一個四口之家,父母都是80後,幾年前他們從安徽來到上海打工,有一雙女兒,姐姐七歲,妹妹五歲,因爲父母忙於生計,平日裏姐妹倆人總是相互作伴玩耍,一直到昨天下午的17點50分左右。
上海電視臺記者宣克炅:
我昨天趕到現場的時候看到這兩名女童,已經躺在了三號樓的二樓的一個平臺上,當時有20多名刑事勘察人員正在現場進行一個勘察,我們看到這兩名女孩,已經被宣告不幸死亡了,當時我看到兩名女童頭部、腿部、手部都是有骨折的痕跡,而且頭面部當時是血跡斑斑,她們穿的都是裙子,讓人感到非常觸目驚心。
解說:
從13樓到2樓, 40米的距離,兩個孩子當場死亡。
《東方早報》記者陶寧寧:
有居民看到有一個黑影迅速摔下樓,當時聽到很大的一個巨響,當他們伸頭往外看的時候,就看到平臺上面已經躺了兩個小孩的屍體,有居民報警了,還有居民就是說,聽到過有大的一個孩子喊救命,猜測有可能是小的(孩子),可能是玩,先是摔出樓,大的(孩子)曾經想拉住她,但因爲自己身體力量單薄,也是跟着摔下樓了。
解說:
姐妹倆爲什麼會同時墜亡,之前發生了什麼,至今還有太多的未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出事之前兩個留在家裏的孩子沒有成年人的陪伴。
宣克炅:
實際上我們瞭解到,這對父母是在(小區)邊上一家海鮮麪館內做生意,其實從麪館到事發租住的地方應該只有10分鐘左右的路程,她們的父母趕到現場之後也是悲痛欲絕,一直蹲在地上哭泣,那時候六、七點鐘的時候,正好是飯店生意最紅火、最忙碌的時候,而且我們從鄰居瞭解到,平時這個父母應該說工作非常繁忙,尤其在午餐和晚餐的時候,要忙飯店裏面的工作。
解說:
兩個年輕的父母,兩個幼小的孩子,悲劇不可避免嗎?出事後小區的鄰居們都表示說,他們對這對姐妹印象最深就是兩個孩子一起玩耍的場景。
宣克炅:
這兩個女孩平時在家裏時候,經常下樓玩耍,兩個女孩比較活潑好動,而且喜歡唱歌跳舞,這對小姐妹她們平時,只要父母不在家的時候,是經常家裏面獨自玩耍。
主持人:
一個七歲,一個五歲,就這樣剛剛來到這個世界沒幾年就又離開了,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監護人的疏忽,我們都知道此時父母應該是悲痛欲絕難以接受這樣的現實,但是從一個社會的層面來說,我們又絕不能說因爲父母悲痛,就不去追究相關的責任,否則類似的事情可能還會發生。針對父母爲什麼會把孩子留在家裏,平常狀況怎麼樣,接下來馬上連線上海報道這件事的記者宣克炅。
宣克炅你好。
宣克炅:
你好白巖鬆,其實透過剛纔的短片,我也聽到了你的介紹,她的父母是一個海鮮麪館,那個時候六七點鐘生意最好的時候,但是平常這五歲、七的孩子就一直放在家裏嗎,她們的現狀,生活的現狀是什麼樣的,從哪兒來?
宣克炅:
是這樣的,我們瞭解一下這個五歲的女孩是其實在上海讀幼兒園,七歲的姐姐之前在老家讀小學一年級,可能今年6月份到上海來讀書,我們瞭解了一下,這家人家租用了30多平米的房子,開了這家麪館,平時他們月租金可能4000元左右,在事發之後我們看到今天已經暫停營業了,平時生意還可以,但是呢我們在三樓和九樓看到晾衣架被壓彎了,在事發之後應該說全家人也是悲痛欲絕,我們覺得在這樣一個報道當中,追究父母的責任當然也是應該我們探討的一個問題,但是從另外一個角度講,我們有時候在想,爲什麼這些高墜的事件,往往發生外地來滬務工人員子女身上,一方面他們也是迫於生計,忙於工作,往往疏忽了,另外一方面我們還注意到,實際上按照鄰居的說法,這對小姐妹非常乖巧懂事,她們已經能夠從麪館自行走回到出租房內,有時也從出租房自行走到麪館,之前是因爲她們全家人住在麪館內,因爲生活條件、居住條件不是太好,所以家裏給她們租了這套房子,全家人搬在了步行10分鐘就可以到的出租房內,昨天晚上發生這起慘劇的時候,可能是這對姐妹是自己在房間內玩耍,玩耍的過程當中不知道什麼原因,從高處墜落下來,有一種說法是收被子,但是這種說法沒有得到警方的確認,也沒有明確的目擊者確實看到這樣的場景。
主持人:
好,宣克炅,我的同事說,以前你也拍過類似的高樓墜亡的事件,以前有沒有研究過很多孩子爲什麼獨自在家的時候會從窗戶上跳下來,而且大家感覺到那個窗臺也很高。
宣克炅:
是,以往我們採訪報道經驗當中,有幾個特點,第一個往往高墜的孩子年齡段都在五到十歲之間,按照兒童心理學家講,我們開玩笑說叫狗也嫌,爲時間這麼說呢,因爲很多這些孩子他們自己有一個錯誤的評判,另外他們對於安全兩個字根本腦子裏沒有任何概念,而且很容易突發奇想,比如說我以前拍過的很多高墜死傷的事件,很多父母覺得,這個小孩子身高才一米,不可能爬到一點五米或者更高的窗臺,實際上很多孩子他是有這樣的一個主動、能動性的,他會怎麼樣,他會把板凳搬到窗臺前,或者把沙發搬到窗臺前,今天比如說上午發生這個事件,當時父母說我們是把她反鎖在房門裏面的,想想她不會爬到這個窗臺上,結果偏偏就是發生這樣意外的事件。另外對於父母講,他們安全意識也是比較薄弱,由於忙於生計,有種種的客觀的條件原因所限,往往覺得我沒辦法,我必須把這個孩子放在房間內脫離我們的監護,而且以往也覺得我們也是從小這麼長大的,也沒什麼大問題,但是實際上我們應該注意到,一線大城市,比如我們上海高樓比較多,另外上海本來也是水鄉,河道也比較多,所以我們發現每年,一方面是外地來滬務工人員,另外一方面是他們的年齡層次都是五到十歲年齡階段比較多,我們每年都有兒童意外事件的報道。
主持人:
非常感謝宣克炅給我們帶來的介紹,在這兒也借宣克炅的介紹,其實給很多的父母提個醒,忙於生計我們理解,我們的日子現在還不富裕,而且很多父母還覺得委屈,我們一門心思忙,不就是爲了給孩子多掙點錢,讓他們更好的生活和將來受教育嗎,但是當如果因爲這種忙,而使孩子失去生命的話,一切忙碌還有什麼意義,因此我們一方面同情,但是一方面必須去探討這方面,父母作爲監護人這樣的一種職責,否則這樣的事情還會發生,其實我們在做這個新聞的時候,回頭看過去的一段日子,類似的事情太多了。
解說:
昨天在四川省人民醫院,城東病區重症監護室,5歲的女童小燕躺在病牀上渾身纏着繃帶,插着各種管子。
四川省人民醫院城東病區楊醫生:
顱內出血做了手術,做了手術今天覆查以後血腫清除還可以,但是腦腫脹比較明顯,比昨天還要好一些。
解說:
在成都東三環的富麗東方小區,兩天前的下午,5歲的小燕從9樓的家中墜落,恰好砸中了樓下路過的於女士,正因如此女孩暫時保住了性命。
於女士:
到樓底下不知道什麼咚一聲,我清醒了的時候就看到旁邊有個小孩。
解說:
於女士說,直到孩子的父親趕來抱走小孩,她才恢復意識,並被120送到了醫院。
於女士:
現在我就是頭暈,身上沒法動,沒法翻身。手根本就沒法舉。
解說:
孩子的家人隨後主動聯繫了於女士,並表示會支付醫藥費。
於女士:
老公照顧孩子,肯定很粗心,我說也是緣分。
解說:
墜樓女孩家的陽臺安裝着透明玻璃,沒有防護網,而事發時小女孩的父親正在該單元一樓麻將室打麻將,聽到外面有聲音他跑出去看熱鬧時,才發現是自己的女兒墜樓,在醫院裏這位父親自責說,如果孩子有事我就是個大罪人,但是把孩子獨自留在家中的父母不在少數。
如果不是這些快遞員合力救人,6月20號有可能又是一起悲劇,當天中午奇奇的父母看到孩子睡着了,於是下樓買藥,窗戶也沒關就離開了,沒想到女孩自己醒了,還爬上了窗臺。
寧海順豐快遞員工李順輝:
我出去以後在操作區我就聽到,有小女孩的哭聲,聲音很大,然後我就隨着聲音去張望一看,我們對面五樓窗戶上面,有一個小女孩已經坐在窗戶上面了,雙腳已經懸落在窗戶外。
解說:
就在大家正在商量如何搭救時小女孩突然從樓上跌落,兩名快遞員受了傷,萬幸的是小女孩奇奇只是眼角輕微擦傷,在奇奇住的地方有很多都是打工者家庭,大部分人家的窗戶上沒有任何防護裝置。
女孩父親薛治龍:
當時我一聽,我在那裏的時候就聽到小孩從樓上掉下來了,我當時,摩托車感覺一下子就快倒了,連自己都嚇死了。這樣的事情以後千萬不能把小孩留在家裏面,我說這是一個教訓。
解說:
意外發生快遞員受到了社會的讚譽,但是兒童安全爲什麼總髮生一樣的錯誤?
寧海順風快遞員工楊文求:
就像那天兩位家長以爲小孩子一個人在家裏能睡着沒事,但是意外卻偏偏發生了,就像這樣的誰也意料不到,所以千萬不能讓小孩子一個人留在家裏。
幼兒家長:
給我們家長敲響了一個警鐘,孩子任何一件(意外)事情,對我們來說都不能發生的。
解說:
6月27號廣西賀州一名4歲小男孩獨自在家被卡在二樓的防盜窗上,6月24號廣東東莞一名三歲孩子獨自在家爬到了六樓窗口的防盜網處,脖子被卡住。
主持人:
每當孩子出現這樣危險的時候,我們不能總是指望有最美媽媽或者最美爺爺路過,真正該指望的就是讓自己做最稱職的爸爸媽媽和爺爺奶奶,監護人的職責必須去行使好。我們僅僅梳理了過去30天的新聞有發現了這樣幾個,7月1號一個五歲的孩子獲救了,父母在市場營業不在家。昨天剛纔片子中兩個孩子都死了,父母外出工作。前天在成都一個5歲的小女孩家長外出打牌,6月20號浙江寧海縣兩歲半女孩獲救了,父母下樓買藥也不在家,6月11號在武漢漢陽,三歲的男孩重傷,兒童獨自在家父母也沒在。
我們很多父母的確非常的粗心大意,想當然以爲孩子應該沒事,我給他鎖上就行了,窗臺那麼高,沒想到鬼機靈的孩子有的時候會想出方法,給自己創造了這種非常危險的境地,有時候他也出於恐懼等等很多的原因,針對家長的誤區,接下來我們要連線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會的副會長宗春山,宗會長您好。
北京市家庭教育研究所副會長宗春山:
你好巖鬆。
主持人:
您怎麼看待有很多家長他自己覺得沒事,孩子睡着了,或者他爬不上那個窗臺,然後就走了,這裏存在什麼樣的誤區?
宗春山:
其實我們表面是有兩個問題,一個是監護能力低下,比如說一些老人監護,一些保姆監護,或者一些沒有這樣的一些在家庭能夠很好照顧孩子的人監護,另外一個層面就是監護責任低下,這兩個問題的背後都有一個問題我們叫疏忽,疏忽按照國際慣例來說是刑事犯罪,是虐待罪的一種,虐待罪是做了應該做的事情,而疏忽罪是你該做的事情沒有做,實際上是一個問題。
主持人:
宗會長,您一定也聽到了,有很多理解的聲音,父母不容易,因爲要打工掙錢,給孩子將來創造將更好的生活條件,沒必要追責了,同情就夠了,是不是社會應該在這個時候,用追責制止這種行爲發生?
宗春山:
這是必須的,因爲我們對成人的軟弱實際上對兒童的一個犯罪,這樣的事情我們只是靠大家的自覺來維護是不夠的,必須要靠法律的嚴肅性,因爲法律本身還有一個教育的功能,從這方面說光是呼籲不夠,因爲我們的研究發現,兒童的意外傷害41%是發在家庭,父母監護的過程當中,還有15%發生在家庭和學校之間,這個又是跟監護人有關,這樣看來包括臺灣的結構也是六成發生在家裏面,這樣的結構說明我們的成人的監護責任,不能光靠他們的覺悟,一定要法律進行教育和懲治。
主持人:
沒錯,非常感謝宗會長給我們帶來的介紹以及相關的數據,其實六成這個概念孩子受到的傷害是在家裏,這時候就提出一個很大的命題,你如何做一個稱職的監護人,想要把這個命題回答好,就取決於法律是否可以在懲戒、追責和教育方面扮演更好的角色呢,法律該做什麼?來透過下一個案例咱們繼續深入。
解說:
五歲的成都女孩小燕幸運暫時保住了性命,而一個月前的5月26號,成都另一個四歲半的女孩從21樓家中爬出窗戶,掉了下來,當場死亡。
小區監控室工作人員:
就聽見響了一聲音,以爲是什麼東西掉下來了,我就過去看了一下。
解說:
事發幾分鐘後,孩子的父親被人攙扶着來到了現場。
小區監控室工作人員:
扶着她爸爸過來的,當時反應當然強烈,當時哭倒在地上了。
解說:
原來又是一起家中無人,導致孩子發生事故的事情。
小區監控室工作人員:
把孩子反鎖在屋裏。
解說:
而由於父母的各種疏忽,導致孩子發生傷害事件實在太多,這是6月17號北京豐臺一個農貿市場的門前,兩個孩子圍着一輛三輪車,正玩的起勁,不知爲何突然紅衣兒童穿過路口跑向對面,跟在後面的白衣兒童卻摔倒在地,事故發生之後,在路口對面的家長飛快跑過來,抱起了孩子,孩子因爲車輛的撞擊受了傷。
豐臺交通支隊豐北大隊民警李雲龍:
因爲家長離小孩太遠了,夠不到小孩,肇事駕駛員車比較高,從司機角度視線沒有發現小孩,致使這起事故的發生。
解說:
同樣的問題也出現在了北京豐臺區大井村,監控畫面中可以看到,從平房裏走出來一個小孩,似乎要去撿地上的東西,就在這時危險降臨了。只見汽車的左前輪和左後輪兩次從孩子身體上碾壓,司機逃逸,萬幸的是這兩起事件中,孩子都沒有丟了性命,但是不知道他們的父母能不能就此吸取教訓。
主持人:
不滿您說,剛纔這個放這段視頻的時候我扭過頭去,我沒敢於看,實在是太不敢看,也太不想看這樣的鏡頭出現了,如何做一個好的監護人,在這方面我們的法律應該有所作爲,但是如何作爲,接下來連線北京青年少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張雪梅,張主任您好,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執行主任張雪梅:
您好。
主持人:
之前這樣的一個案例說句實話我都有點不忍心看了,可是從法律層面說,您幫我們分析一下,有沒有方法去追究監護人的責任?
張雪梅:
我們國家法律這樣規規定的,在《民法通則》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裏規定了監護人要履行監護職責,如果不履行的話應該承擔責任,但是這只是原則性的規定,缺少實施性的條款,一般情況下監護人失職的話,沒有人來啓動這個追責的程序的。
主持人:
張主任,我舉一個例子,比如說前兩年的佛山的小月月事件,大家都在譴責路過者,但是很少有人譴責你的父母怎麼把兩三歲的孩子放在外面,隨處亂跑呢,你如何行使監護責任,包括看到父母根本不在家,五歲、七歲的孩子全墜樓身亡,造成嚴重的後果,可不可以追究這樣的父母的法律責任?
張雪梅:
是這樣的,就是必須要讓父母知道,父母要看管好孩子,在國外的話如果將孩子獨留在家裏,可能就是對孩子的一種忽視,就要啓動相應的國家的主動干預程序,但是在我們法律上完善明確監護人責任的追究的程序,讓父母有這樣的責任意識,如果說嚴重失職,或者嚴重侵權的情況下,還要撤銷父母監護人的資格的程序,還要主動干預對兒童保護,同時我們還要思考,我們要有一個臨時監護的制度,對於父母一些特殊原因,或者父母要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時候,要有人管這個孩子,否則的話沒有人管,可能就是法院不敢判,所以我們要從福利制度上要以監護支持,監護監督爲核心的,來建立一種綜合的兒童保護和福利的制度。
主持人:
但是現在我們沒有這方面的判例,現實的可操作性太弱,今後的法律能做點什麼?
張雪梅:
說話來說我們說對兒童的保護,應該是一種綜合的保護機制,核心是家庭,對於家庭的監護必須要有監督的機制建立,在社區當中有一種早期發現的系統,來篩查高危的家庭,這些父母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父母對孩子有暴力侵害的情況下,能夠第一時間發現,並且由我們的相關部門及時給予干預,同時司法對家庭監護的這種干預。
主持人:
好,時間的原因就先說到這兒,不過今天想起了徐達內專欄作家他寫的這樣幾句話,是不是也得用法律教一教這些年輕父母,該怎樣做父母了,讓孩子起訴父母,讓父母起訴孩子,聽上去殘酷,但我還真的盼着有這樣的案例,因爲爲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