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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濟南7月2日電(記者袁軍寶席敏)近年來,“臨時工”時常見諸報端,從江西“發飆打人”派出所戶籍人員到遼寧頻繁出入豪華酒店“縣委書記”超標車司機,再到近日延安“暴跳”城管,不少部門一出事就將過錯推諉給“臨時工”。
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實施後,以勞務派遣爲主要形式的“臨時工”的命運是否改寫備受社會關注。專家認爲,新政實施將規範臨時用工,但能否嚴格落實不容樂觀。
“在濟南,一些單位勞務派遣工比例達到60%-80%。”濟南萬家盛世人力資源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總經理萬忠說,勞務派遣工已成爲企業離不開一羣人。據瞭解,當前對勞務派遣人員需求最多的主要集中在三大電信運營商、銀行、鐵路、石油等領域大型國企和部分機關事業單位。
記者在一些勞務派遣公司網站看到,“派遣至國有大型石油工程工作”“派遣至日報社工作”等招收勞務派遣人員的啓事絲毫沒有減少,網站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些崗位都是“長期工作”,而對“不超過六個月”的規定毫不在意。
雖然修改後的《勞動合同法》對“臨時性”作了明確界定,但對“輔助性”的界定仍然不清晰,“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爲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這一表述有太大彈性。
“哪些是主營業務,哪些是非主營業務,有時很難界定,機場內除空管外的其他人員是不是都可以算非主營業務崗位?客服算不算?”山東省總工會法律工作部部長於同階說,原本提議對輔助性加上“兩年”這一時間限制,但最終沒能實現。
一些地方注意到這樣的“模糊點”,擬製定措施規範。山東省正在修訂《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將“替代性”工作崗位的一定期間明確爲一年。
前程無憂首席人力資源專家馮麗娟認爲,修訂後的《勞動合同法》新增了用工單位應該履行同工同酬待遇的義務,使企業在法律約束下“不得不”把同工同酬落實到紙面上,從而增加企業的用工成本。
專家認爲,以勞務派遣爲主的“臨時工”氾濫問題亟待解決,從短期來看,必須加大執法力度,倒逼用工單位逐步、逐批將臨時工“轉正”。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