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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常委會7月1日研究決定,在全省紀檢監察機關清退會員卡工作結束的基礎上,在全省黨政機關全面部署開展清退會員卡。
浙江省紀委發佈消息稱,此次清退的黨政機關幹部職工收受的會員卡與此前中央紀委部署的全國紀檢監察系統清退的範圍保持一致。清退對象爲省、市、縣(市、區)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鄉(鎮)黨委、人大、政府以及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在職幹部職工。事業單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含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中層以上領導人員參照執行。
浙江省規定黨政機關幹部職工要在今年7月20日前,自行退回屬於清退範圍的會員卡。在7月25日前,向本人所在單位作出“零持有”的報告。7月31日前,全省完成清退工作。
此前,浙江省紀檢監察機關開展的會員卡專項清退工作中,全省30756名在職紀檢監察幹部職工全部作出了會員卡“零持有”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