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北京7月4日電(記者潘躍)日前,民政部答覆人大代表有關意見時,重申針對原國民黨抗戰老兵的有關社會福利保障政策。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新中國成立以來,政府相繼出臺了一些政策,對對日作戰犧牲的或負傷致殘,以及編入到人民解放軍序列的原國民黨抗戰老兵,與共產黨領導的八路軍、新四軍等抗日隊伍老戰士,享受同等待遇,或追認爲革命烈士,或評定殘疾等級並給予相關撫卹,或納入現行優撫制度給予優待補助。對於少數抗戰勝利後未編入人民解放軍序列回家務農或從事其他職業的,各地也根據他們的生活狀況給予了相應的社會救助。
民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隨着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城鄉養老、醫療、低保等社會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國民黨抗戰老兵與其他社會羣衆一樣,享受了相應的社會保障,但仍有部分人員生活還比較困難。爲此,民政部依託現有保障制度下發了通知。一是再次重申將符合條件的原國民黨抗戰老兵納入相應保障範圍,優先優惠進入敬老院、福利院;二是支持、鼓勵、引導社會組織,通過社會捐助等適當形式,對其進行幫扶救助;三是建議當地黨委、政府對他們在政治上、生活上予以關心和照顧。
《人民日報》( 2013年07月05日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