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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網訊(今晚報記者孫啓明通訊員劉志敏魏洪爽)一名沒有任何醫療知識的無業婦女,以“做道場開明”治病爲由,用殘忍手段對待一患病女童,並致其輕傷。日前,該婦女被北辰區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
河北省女子劉某今年52歲,是暫住本市的無業人員,從未受過醫學方面的教育和培訓,更未取得醫療許可證。2012年5、6月間,劉某在本市北辰區2歲女童甜甜家中,以給患有眼疾的甜甜看病需要“做道場給人開明”爲由,用鞋底抽打甜甜頭部,並用柱香灼燙甜甜的身體,致甜甜脫水(中度)、皮膚燙傷、上呼吸道感染、電解質紊亂等。經被害人家屬報案,劉某於同年7月被警方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