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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河”流出了什麼祕密?——雲南東川小江污染事件追蹤
繼“紅豆水”之後,雲南東川因污染而變成白色的小江又被冠以“牛奶河”之稱,罪魁禍首正是當地企業。
按環保部門的說法,直接排污是不允許的,一經發現將“強制規範,高限處罰。”爲什麼多年來排污企業仍能照常運轉?每年上千萬元的利潤與10萬元罰款的背後,折射出怎樣的現實?
“牛奶河”:來自何方流向何處?
雲南省昆明市東川區,開採銅礦歷史悠久,新中國成立後,這裏成爲雲南重要的工礦區。長江支流小江流經此處,匯入金沙江。
然而不久前,有媒體拍到了這樣的畫面——灰白色的小江水像牛奶般源源不斷地匯入金沙江。兩江交匯處,呈現出涇渭分明的“兩色水”,並最終融爲一起,向下遊奔流而去。幾個游泳的孩子爬上岸邊,身上黏着白花花的泡沫……
事實令人震驚——小江水已被嚴重污染,成爲沿岸村民口中的“牛奶河”!而裏面白色黏稠的尾礦水正是來自沿岸大大小小數十家礦業企業。
73歲的張萬珍老人住在小江旁的撒海村,見到記者,指着山上的礦業企業說:“這裏的污染已經好多年嘍!我們都不敢喝河裏的水!”
據老人講,長期污染給沿岸村莊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莊稼長不好,產量低,曾經以種地爲生的村民們開始去礦上打工掙錢,種的糧食不夠吃了就買着吃。
村民錢萬剛說,這裏原是比較適合種植的河谷地帶,“小江西瓜”在雲南小有名氣。可是由於污染,“小江西瓜”已經好幾年見不到了。“這裏種啥糧食我們都不敢吃,都拿出去賣了。”
偷排:僥倖背後的責任缺失
“牛奶河”污染問題曝光後,昆明市環保局出具了鑑定結論,在小江水中提取的污染物含有重金屬和有毒有害物質。公安部兩次派督導組赴雲南現場勘查督辦,並將該案作爲部督辦案件,直接商請檢察機關強力推動。當地公安機關確定東海礦業有限公司、兆鑫礦業有限公司和東川通宇選礦廠三家企業涉嫌污染環境犯罪,立案偵查。
日前記者走進涉案企業東川通宇選礦廠車間,一股辛辣難聞的味道撲鼻而來——含硫化鈉、砷等成分的生產廢水就在這裏貯存並排走。
據瞭解,這家企業從山裏採的原礦經過打碎進入浮選池,通過投放硫化鈉等物質,提煉出含銅成分,再加入乾燥劑進行脫水。精選1噸銅礦需要4噸水,會造成2至3噸廢水。廢水應該統一放入尾礦庫進行處理,可以循環使用,但不允許直接排放。但實際情況是,企業將廢水直接排入了小江。
記者注意到,排污渠道有自然形成的山洪水溝,有修造的暗溝。有的排污口非常隱蔽,隱藏在懸崖下。排污口外,殘存着厚厚的尾礦渣沉積物。
在尋甸縣看守所,記者見到了東川通宇選礦廠法人代表羅某。據他交代,自2003年建廠以來至2013年3月,在環保設施不健全、未辦理環保設施竣工驗收手續的情況下擅自投入生產,主要產品是精銅礦。
“爲什麼不建尾礦庫而是直接排放廢水?”
“我也考慮過,但是建正規尾礦庫投入太大……”
羅某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建一個尾礦庫要1600萬元,可使用7至8年。過去十年,平均年產量1500噸至1800噸,每噸銅處理污水的成本就達1000多塊錢,再算上維護費,利潤要減去近一半……
“還是心存僥倖,晚上偷排廢水,沒想到對環境造成這麼大破壞。”羅某說。
昆明市公安局環保分局局長王麗昆說:“涉案三家企業都存在將洗礦污水通過直排或埋設地下暗管的方式排放,致使有毒有害物質流入小江,造成小江水體和流域土壤的污染,危害水生生物,淤塞河道,導致牲畜不能飲用、農田不能灌溉。”
處罰:10萬元罰款與上千萬元利潤背後的利益邏輯
我國刑法規定,違規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均構成污染環境罪。爲什麼這些企業敢以身試法?
東海礦業有限公司的廠長李某說:“我們交過罰款,去年就交了10萬元。”
區區10萬元與企業上千萬元的年利潤相比,不值一提。
據瞭解,環保部門負責日常環保監管和執法工作,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給公安司法機關。然而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環保部門卻存在執法不到位、有案不移、以罰代刑等問題,而公安機關在辦理此類案件時又存在取證難、鑑定難、認定難等問題。
處罰力度輕、違法成本低,導致污染環境犯罪愈演愈烈。
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了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釋,降低了污染環境罪的定罪量刑門檻,體現出“從嚴懲治”的決心。公安部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以此爲契機,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加強與環保部門的協作,堅決依法打擊環境污染犯罪活動。
雲南凌雲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文傑認爲,隨着國家對環境污染懲治經驗的不斷積累,對環境保護的日益重視,用更爲嚴格的刑法等措施來加強對環境保護的監管,必然是一個不可逆的趨勢。
針對這起嚴重污染事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馬維亞說:“公安機關將對污染環境犯罪活動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同時,歡迎廣大羣衆積極舉報犯罪線索。對重大污染環境案件,公安部將掛牌督辦,堅決一查到底,依法嚴懲。”(新華社“新華視點”記者史競男、鄒偉、王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