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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7月9日電(記者仝宗莉)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家海洋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國務院批准。 《規定》提出,設置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東海分局、南海分局,履行所轄海域海洋監督管理和維權執法職責,對外以中國海警北海分局、東海分局、南海分局名義開展海上維權執法。
3個海區分局在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置11個海警總隊及其支隊。中國海警局可以直接指揮海警總隊開展海上維權執法。
以上機構人員編制16296名。具體機構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規定》明確,國家海洋局以中國海警局名義開展海上維權執法,接受公安部業務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