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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17歲少年高軍(化名)因玩網遊缺錢,詐騙網友的手機和項鍊,價值5000餘元,公安機關以涉嫌詐騙罪將其移送審查起訴。隨後,寶坻區檢察院對其作出了附條件不起訴決定,並規定六個月的考察幫教期。
2012年5月,剛滿16週歲的高軍因玩網遊缺錢,先將自己的網友騙至租住處,後又以欺騙的手段騙走網友的手機和項鍊,共價值5400餘元。公安機關以涉嫌詐騙罪將其移送審查起訴。寶坻區檢察院未檢科幹警在辦案中發現,高軍系初次犯罪,其家長在案發後全額退賠了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取得了對方諒解,具備有效的監護、幫教條件,符合修改後刑訴法規定的附條件不起訴要件。在書面徵詢了公安機關的意見後,寶坻區檢察院於同年8月對其作出了附條件不起訴決定,並規定了六個月的考察幫教期。
今年2月29日,高軍的考驗期滿,寶坻區檢察院依法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並在當天啓動了高軍的犯罪記錄封存程序。
“出事後,我們一直擔心高軍會被打上犯罪的標籤,今後難以自尋生活出路。好在有附條件不起訴這項制度,挽救了我的兒子。我兒子從小就喜歡電腦,在6個月考察期內,通過檢察機關和鎮司法所同志的幫助和教育,他不但逐漸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還進一步刻苦學習了網絡管理知識。”高軍的母親告訴記者,“高軍目前打工的網吧老闆對他的表現非常滿意。”(記者郭佳通訊員藺雯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