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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市公安機關自6月1日起組織開展的打擊竊電百日行動取得顯著戰果。截至目前,共追收電費3500萬元,3166個竊電個人補繳電費。
近期,市公安局接到電力公司稽查部門反映:本市一些地區個別企業和個人存在竊電現象,由於竊電造成重大損失,且竊電的方式較過去更加隱蔽,嚴重影響本市電網安全。針對電力部門反映的情況,市公安局決定從6月1日至9月,組織多部門協同作戰,深入開展打擊竊電百日行動。行動中,重點查處高耗能企業以及竊電高發行業、地區,嚴厲打擊竊電違法犯罪分子,整治竊電嚴重地區的供用電秩序,保障電力企業和廣大用戶的合法權益。同時,市公安局與電力部門建立協作機制,充分發揮執法機關力量,警企協作聯合打擊竊電犯罪。6月1日至今,市公安局先後15次開展聯合行動,共查獲竊電個人及小電力用戶8000餘戶。
竊電即爲盜竊國家電能,盜取電能無非是通過三種手段:⑴在供電企業的供電設施上,擅自接線用電;⑵繞越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用電;⑶故意損壞供電企業用電計量裝置,非法獲取電力公司的電能。這些都避免不了帶電接線,或者在計量裝置上短接電流、斷開電壓。然而,這些操作將面臨以下三種風險:其一,安全風險。發生人身觸電事故,可能非死即傷。其二,法律風險。竊電並非只罰款而已,將面對法律制裁。其三,經濟風險。竊電行爲被查出將面對近9倍的追罰,且還是滿負荷計算的追補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