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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沙市政府17日下午在西沙永興島發放首批共78張居民身份證及流動人員居住證。
首批發放的三沙市居民身份證共10張,其中包括2名漁民、5名幹部職工、3名部隊隨軍家屬;流動人口居住證共68張,其中三沙市領導8人、幹部職工14人、居委會25人、雙管單位19人、施工單位2人。
上島24年的老漁民馮明芳當日領到新的居民身份證,“未來生活會更穩定,家人戶口不在島上,但今後要遷過來。”
從事通信工作2年多的麥三清領到居住證,他今後進出島將更方便。
據三沙市公安局負責人梁鴻介紹,於7月3日起實施的《三沙市戶籍管理暫行規定》共規定11種常住戶口准入條件。其中同時滿足在“該市連續居住滿兩年、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滿兩年、有合法穩定職業、擁有合法穩定住所、無違法犯罪記錄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爲”條件的流動人口可申請將戶口遷入。
根據《三沙市流動人口居住證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年滿16週歲至60週歲的非三沙市戶籍人員在該市務工、經商、就業等擬在該市連續居住30日以上的,應申請辦理居住證。持有居住證的流動人員享有申請搭乘進出島礁交通工具、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等待遇。
三沙市副市長馮文海介紹說,三沙市居民身份證、居住證的發放標誌着三沙市對戶籍、人口管理已步入正常管理軌道,有助於進一步規範人口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權益,同時也是維護南海主權的具體體現。
馮文海表示,未來三沙市將對戶籍進行常態化管理,對已建立和即將建立的居委會實現戶籍管理全覆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