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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沉穩內斂是魏彬偉給人的第一印象。採訪中,他將自己的辦案經歷、所見所感娓娓道來,透出他的氣度與修養。魏彬偉說自己很幸運,作爲薊縣檢察院錄用的第一個研究生,他一進入工作崗位就受到了領導重視,直接被分到了公訴科,一年後便被任命爲助理檢察員,獨立出庭辦案。這份信任帶給魏彬偉的不僅有榮耀更有壓力。雖然取得了法學碩士學位,基礎紮實,但對於一個沒有任何實踐經驗的新人來說,從理論一下子跨越到實踐,魏彬偉還是有些手足無措。
由於缺乏經驗,入行之初有幾個案子辦理得並不紮實,這讓魏彬偉從中得到了很多教訓。他至今仍清晰記得辦理的第一起故意傷害案。案件中被害人身體兩處受傷,其中一處是一根肋骨骨折。當時他根據公安機關所做的初步鑑定結論,就認定被害人肋骨骨折構成輕傷。而實際上,肋骨骨折分爲兩種:一種是單純性線性骨折,不構成輕傷;一種是完全骨折,如粉碎性骨折,這樣才構成輕傷。而該案被害人正是線性骨折。魏彬偉當時審查得不太仔細,在另一處傷沒有作出正式法醫鑑定的情況下,就寫好起訴書準備提起公訴了,結果被一位老公訴人看到指出了問題,防止了錯案的發生。從那以後,魏彬偉真正明白了細節的重要性,對承辦的每一起案件都會認真閱卷、調查,用他的話說,工作既然做了就要做好、做紮實,容不得半點疏漏。刑事案件涉及人的自由、名譽甚至一生的走向,必須認真對待才能達到打擊犯罪、保障人權的目的。
是無力還錢還是拒不執行?
薊縣曾發生過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車輛是一部拉載石頭的小卡車,在行駛過程中發生側翻,石頭壓在了一轎車上。當時車裏一共坐了5個人,4死1傷。事發後,死者家屬將車主和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法院審理後,判決保險公司在投保範圍內賠償死者家屬10餘萬元,其餘80萬元的經濟損失由被告車主負責賠償。接到判決書後,車主嚇得連夜跑了,他把自己經營的菸酒店裏的貨物都搬走了,連親兄弟都不知道他去了哪裏。情急之下死者家屬申請強制執行,但法院也無法找到車主,只好通報了警方,公安機關遂以車主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罪立案偵查。
事發兩年多後,2008年初,警方在塘沽胡家園找到了車主,當時他在那裏經營一家小飯館。歸案後,車主還堅稱自己沒錢,說飯館的店面是租的,每月的收入剛夠生活開銷,當年從薊縣帶出來的菸酒也已變質,不值幾個錢了。後來案子移送到薊縣檢察院,由魏彬偉承辦。接案後,魏彬偉進行了一番仔細研究,他認爲成立拒不執行判決罪的前提是嫌疑人有能力還錢而拒不償還,可這個車主是根本沒有能力還錢。當初,他確實是攜帶店裏的貨物逃跑了,但那些貨物估值後也就值8000多元,距離80多萬元的賠款差得很遠,由此看來他當時確實沒有能力還錢。
那麼後來呢?經營飯館後他是不是有能力支付賠款?這也是定案的關鍵點。爲弄清事實,魏彬偉幾次前往塘沽調查,翻閱小飯館賬目,找周圍鄰居取證,詢問店面客流量,最後查到他在銀行有一個賬戶,裏面有不到10萬元存款。根據這一點,魏彬偉提出了起訴意見,同時反覆勸導車主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損失,以向法院請求從輕判處。
最終,車主總共湊了20萬元賠償給被害人家屬。鑑於此,法院判決對該車主免予刑事處罰。
誤損防空洞不構成犯罪
薊縣山區軍事設施比較多,有一處修建了40多年的防空洞。一個姓趙的生意人在山上挖沙石料時,無意間把它挖出個大窟窿,公安機關遂以涉嫌過失破壞軍事設施罪爲由將趙某抓獲。後來案子移送到薊縣檢察院,由魏彬偉辦理。經過認真審查,魏彬偉認爲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總感覺有不對勁的地方,因爲根據官方記載,這個防空洞功能強大。對這樣一個軍事設施,趙某經常在山上挖沙石料,應該會注意到,不會隨隨便便就把它破壞了,那麼爲什麼這一次會如此大意呢?帶着這份疑惑,魏彬偉來到現場實地查看。
來到山腳下,魏彬偉發現兩個山頭之間有一塊通往山上的平地,由於採挖沙石料已經被嚴重損壞了。順着這條路走到山頂一看,防空洞的周圍沒有任何標識,而根據相關規定,在軍事設施周圍幾十米內應豎立警示標牌,以防遭到破壞。爲了查清狀況,魏彬偉走訪了當地的武裝部,得到的答覆是,原來木製的標牌經過多年風雨侵蝕已經爛掉了,後來又用石頭做了一個,但因爲太重,不方便運到山上去,就一直沒有安裝。問題出來了,因爲構成過失破壞軍事設施罪的主觀要件是嫌疑人有過失。而根據已掌握的情況看,嫌疑人趙某應該不知道山上有防空洞。爲了確定自己的判斷,魏彬偉決定入村調查,經過走訪得知,村裏的很多年輕人都不知道山上有防空洞,而趙某又不是本村人,據此可以認定趙某主觀上並無過失,此事只是意外事件。最後,魏彬偉認爲趙某的行爲不構成犯罪,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此後,趙某對造成的損失進行了民事賠償,修繕了被損壞的防空洞。
案件辦結後,爲杜絕此類事件再次發生,在魏彬偉的提議下,縣檢察院向武裝部發出了一份檢察建議,有關部門對此十分重視,對轄區內軍事設施進行了大排查,並補上了所有殘缺的警示牌,起到了很好的保護作用。
酒後欲強姦表嫂斷送姻緣
魏彬偉說,對檢察官而言,很多時候追究犯罪並不是他們想要的結果,他們更希望所辦理的案件具有更積極、正面的意義,而不是一味打擊、懲罰。可往往願望是好的,結果卻不能盡如人意。
2011年秋天,薊縣一村莊發生了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強姦案。之所以這麼講,是因爲嫌疑人與被害人之間的關係比較特殊,兩人是遠房叔嫂關係。嫌疑人周某是大齡青年,30多歲了還沒有成家,他的表兄多年前下礦挖煤時出事故死了,從那以後,他心裏一直惦記着表嫂,愛慕之情愈來愈烈。雖然周某一直沒好意思表露心跡,但伶俐的表嫂早已看透他的心思,生活上也對他照顧有加,可礙於兩人這種特殊的關係,表嫂也不願捅破這層窗戶紙。
一天晚上,周某和幾個朋友喝酒聚會,酒過三巡,朋友之間完全沒了拘束,一個朋友開始拿周某和嫂子的關係打趣,一個勁兒地鼓勵他追求嫂子:“你就硬去,今晚就去,生米煮成熟飯,這事兒自然就成了。”朋友的一句酒話,成了周某犯罪的動力。當晚散席後,他藉着酒勁兒來到表嫂家,由於當時已是深夜,表嫂已經睡下了,周某摸黑跳進了院子,然後又悄悄從窗戶爬進了屋裏。月光下,周某依稀看到牀上躺着個人,藉着酒勁兒壯膽,利落地脫光了自己的衣服,鑽進了“嫂子”的被窩。忽然,周某打了一個寒戰:“不對,是個男的!”待周某反應過來,對方已經跳了起來。房間裏的燈瞬間亮得刺眼,這時,周某纔看清楚,自己面前確實是個男人。原來,當天表嫂的弟弟來玩,晚上沒走住在這兒了。周某還未來得及逃走就被按倒在地。
表嫂的兒子知道後,一怒之下報了警,後來案子被移送至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魏彬偉正是此案的承辦人。接案後,魏彬偉即趕往看守所提訊周某,在瞭解到周某與被害人之間的特殊關係以及平日往來狀況後,魏彬偉認爲本案是罪無可恕、情有可原。當時刑事和解政策試行不久,魏彬偉決定接觸一下週某的表嫂,聽聽她對案件處理的意見,看能否促成雙方達成刑事和解。起初,表嫂爲了臉面堅持說周某是一廂情願,堅決不同意刑事和解。後來在魏彬偉的勸說下道出了實情,她坦誠地說小叔挺老實,人也挺好,丈夫去世後,經常幫她幹農活,長輩們也有意要撮合他倆。然而,這件事他做得實在魯莽,毀掉了兩個人的發展可能。表嫂認爲發生這樣的事情很丟人,恨他這樣不尊重,侄子更看不上這個表叔。
經魏彬偉做工作,雙方達成了刑事和解協議,表嫂放棄了民事賠償要求,並同意司法機關從輕處理。最後,法院以強姦罪(未遂)從輕判處周某有期徒刑1年6個月。
高考作弊案挽救高中生
魏彬偉曾辦理了一起高考作弊案。2008年高考前夕,年輕男子方某在網上了解到幫助考生高考作弊有一定市場,於是開始在網上搜索作弊方法,隨後又找到幾個朋友,讓他們幫忙發展“客戶”,主要是聯繫在薊縣讀書且成績較差的學生。爲招攬生意,幾個人還分別到薊縣一些高中門外張貼小廣告。這個方法果然奏效,不久便有家長和考生動心了,主動聯繫方某,尋求“幫助”。
作弊的方法很隱祕。最初是大量的準備工作,方某先購買作弊器材,然後輾轉聯繫到一文一理兩個名校高材生做槍手。高考當天,他將租來的一輛別克商務車停在考場外,作爲兩名槍手的答題點。
由於公安機關爲防範考場作弊行爲,派了兩輛巡邏車在考場外巡查,方某的車輛時常要轉移地點,作弊行爲在第一場考試中進行得並不順利。到下午第二次考試開考後,考場外的巡邏民警注意到了這輛在考場外到處轉悠的商務車,併產生了懷疑。當天下午,警方就將它圍住,車上包括方某在內的所有涉案人悉數落網。案子移送到薊縣檢察院後,由魏彬偉辦理。
接手案件後,魏彬偉義憤填膺:高考是人生中最重要的考試之一,多少莘莘學子拼搏努力十幾年,而方某這些人的行爲嚴重破壞了考試的公平性,必須依法嚴懲。但在審查案件後,魏彬偉發現,公安機關移送的犯罪嫌疑人共7名,而這7人中有一人不滿18週歲,作案時只負責望風。因爲這名嫌疑人尚未成年,還在讀高中,魏彬偉轉變了從重打擊的想法,認爲應當給予其改過自新的機會。經領導研究同意,對這名嫌疑人作出了附條件不起訴的處理。
爲了避免這個孩子再次走上歧途,魏彬偉還給他設定了一年考查期,要求他每月寫一份自我評估報告,此後,魏彬偉每個月都要到孩子的學校去一次,瞭解他的學習和生活情況。後來,這個孩子順利考上了大學,開啓了人生新的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