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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文匯網報道,香港32歲單親媽媽三次將5歲兒子帶到男友家中,迷暈後供36歲男網友性侵!隨後該獸性女子提供賬戶號碼讓網友唐某轉賬,涉款2000港元至3500港元不等。
女子迷暈兒子供友性侵,自己也曾與該網友發生4-5次性交易。
案件前日在香港高等法院裁決,女被告被裁定入獄11年。
男女被告各有家室,經過互聯網相識。據悉,受害男童一向由親戚照料,並非與該名女子同住。女被告稱約在7年前在網站認識男網友唐某,唐某要求女被告帶其5歲兒子到他位於深井的住所。唐某準備了迷藥讓她喂給兒子。
如此人倫破壞,道德淪喪之事,實在令人髮指!(實習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