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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躲避警方追查,在把屍塊烹煮3天3夜後,劉某將煮熟的屍塊骸骨以及劉英的衣物、挎包等用袋子分裝好,與李某一道,分兩次前往3地進行拋屍或燒燬,其中最遠的拋屍地在湘潭。
11月22日,李、劉二人將從劉英身上搶來的飾品,以11500元的價格賣給鑫達寄賣行老闆曾某,後曾某又以13380的價格轉賣給個體商販,從中謀利1880元。經鑑定,上述物品值18530.55元。
法庭審理中,3名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犯罪事實均供認不諱。法庭沒有當庭宣判。(分站記者青琪、實習生樑擇慧、通訊員何鑫)
【記者手記】
殺人分屍還烹煮屍體的這種行爲,不少人用“喪心病狂”來形容。在當天的庭審中,同爲嫌疑人的李某和劉某,態度大相徑庭。與李某的激動、哽咽相比,獨自進行分屍步驟的劉某明顯淡定得多。面對公訴機關、法官等人的詢問,劉某回答十分流暢、思維非常清晰,且表情平靜、滔滔不絕,幾乎感覺不到悔意。冷漠是劉某在庭審中給大家留下的深刻印象,究竟是什麼讓他喪失了基本的“人性”,成爲殺人惡魔的呢?法律是公正的,我們期待着審判結果早日出來。
(來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