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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株洲荷塘區殺人烹屍案在該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左起:本案被告李某、劉某、曾某
時隔8個月後,不少人對去年11月在湖南株洲荷塘區發生的那起殺人分屍案,依然記憶猶新,尤其是兇手殺人後烹煮屍體三天三夜的駭人情節經媒體報道後,引發廣泛關注。今天上午,該案在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審,更多細節被一一披露。
對有着犯罪前科又無固定工作的李某和劉某來說,手頭緊張是經常發生的事情。爲此,去年11月初,李、劉多次密謀物色一名有錢女子,劫財後再殺人滅口。家境較好,平時愛打牌且經常隨身攜帶大量現金,又愛戴貴重首飾的中年女子劉英,因爲是牌友,而成爲了兩人的“備選目標”。
11月19日晚,李、劉二人商議以李購買二手房需劉英提供參考爲由,約她在荷塘區紅旗廣場見面。經不住李某的再三勸誘,劉英同意了,誰知竟是踏上一條不歸之路。當劉英進入劉某宿舍的主臥室後,李、劉二人從後面將劉英推倒在牀上,用繩子捆綁其手腳,透明膠封住其口,並將她的黑色挎包搶走,隨後用溼塑料袋套住劉英的頭部,導致其窒息死亡。連同黃金飾品和現金在內,李、劉非法獲利近2萬。
得手後,李某拿着4400元錢走了,而劉某則用事先買來的刀和錘子將劉英的屍體進行了肢解,並將屍塊加入八角、桂皮後分多次用高壓鍋煮壓。隨後,劉某用劉英的手機,給裏面寫有“姐姐”的號碼發了條短息,讓“姐姐”覺得劉英還活着。